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我校将严格按照《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2025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现将禄丰市龙城初级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坚持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划片招生的原则入学,非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入学,全面实施“阳光入学,均衡分班”,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日程
1.报名时间:7月12日至7月16日,利用办事通“我要上学”进行线上报名。我校于7月17日至7月25日进行审核确认招生名单,7月26日前将录取信息推送报名平台,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家长端操作手册》报名流程和所需报名材料,利用办事通“我要上学”进行线上报名(手机版:下载安装“办事通”APP/微信小程序,电脑版:https:zwfw.yn.gov.cn)。同时,为了方便学生和家长顺利完成报名,在学校内设置了线下报名入学服务点,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禄丰市龙城初级中学进行报名,线下报名时间统一在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网络报名信息登记为2025年7月12日-16日,网报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线下报名地点:教学楼一、二楼
三、招生范围
1.招收西门社区、北门社区、南门社区、董户村社区、惠民路社区及建校时签过协议的南雄户口并居住在南雄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片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适龄少年,居住地或父母务工单位在片区内随父母进城务工(含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小学毕业生。
2.禄丰城区户籍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工子女按户籍地在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1.片区内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
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到学校报名。
2.片区内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房产证到学校报名。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禄丰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到学校报名。
(3)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到学校报名。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乡镇且在市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到学校报名。
注:①符合第(1)条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其工作单位、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其中一个条件报名,但原则上以居住地到就近学校报名;②在报名时,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到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出现一人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报名情况;③在片区内购房,暂时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五、温馨提示
1.一个办事通账号只能为一个学生报名,报名前请把相关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学龄儿童照证、工作证明等)拍照存手机相册。
2.网络报名不成功,需到现场报名的,请带上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原件进行验证,需当场查验相关证件原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需提供一份复印在A4纸上的复印件,复印户口簿时,正面复印户主页和适龄少年儿童页、背面复印父母双方户口页(复印件上的字迹必须清晰)。
3.不按招生公告规定时间到禄丰市龙城初级中学报名或已到其他学校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学校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材料要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对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咨询电话:胡老师13638707137 金老师15987810697
张老师13577817298 李老师15125836282
禄丰市龙城初级中学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