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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日期:2023年07月28日   作者: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

     一、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根据《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云南省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和标准>文件的通知》(楚农通〔2021〕28号)文件精神,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暂存、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

(二)补贴标准:根据《云南省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和标准》文件规定,每头病死猪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1月龄及以上的病死猪按1头计算,1月龄以下的按0.5头折算;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可折算成猪单位实施补助;30只鸡(鸭、鹅)或3只羊折算成1个猪单位;1头牛折算成5个猪单位。

(三)申请程序与材料: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由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暂存、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申请,提交关于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政府补贴相关情况说明、申请补助资金请示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统计表,同时附上所处理的病死畜禽收集单、病死畜禽照片等。(以上材料均需盖章原件,收集单需要有畜主详细信息、饲养信息、运输设施消毒信息、报告时间、病死畜禽耳标号码等内容,还要有收集单位、收集司机、病死畜主、乡镇监督员四方人员签字/公章确认)

二、咨询电话

0878—4121934

三、受理单位

禄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办理时限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定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以及市财政负担比例安排财政补助资金,连同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一起按照程序拨付到处理环节实施者的账户。

五、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0878—4121934、0878—6080180,禄丰市金山镇兴民路30号、禄丰市兴裕路老现代医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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