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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禄丰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日期:2020年01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依照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的有关标准、技术和规范,禄丰县环境监测站在2019年中对本县辖区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河流地表水、城市饮用水水源、城市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等环境质量要素进行了监测。对获得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相关的环境质量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得出2019年度禄丰县各主要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分述如下:

一、禄丰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禄丰县环境空气自动站全年共运行359天,有效天数355天。空气质量状况优206天,良145天,轻度污染4天,其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有3天,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2.5)的有1天,优良率98.9%。

全年虽然有4天轻度污染天气出现,但六个监测因子的年评价均达到二级以上,所以禄丰县全年环境空气质量年评价为二级,总体情况还是较好,能达到适宜生活的要求。

二、禄丰县地表水环境质量

1、星宿江流域水质

星宿江流域禄丰县境内共3个断面,根据河流、流域(水系)水质评价:当河流、流域(水系)的断面总数少于5个时,计算河流、流域(水系)所有断面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2.1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评价,并按表1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类别和水质状况。

3.1、螺丝河桥断面:根据2019年全年12次监测结果,选取21项水质评价指标的算术平均值,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水功能区划划定的Ⅳ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优。

3.2、水文站断面:根据2019年全年12次监测结果,选取21项水质评价指标的算术平均值,水质类别为Ⅳ类,符合水功能区划划定的Ⅳ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定性评价为轻度污染。

3.3、小江口断面:根据2019年全年12次监测结果,选取21项水质评价指标的算术平均值,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水功能区划划定的Ⅳ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定性评价为良好。

2、饮用水水源评价

2.1、中村大滴水

城区饮用水源地中村大滴水水质每月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以及叶绿素a、透明度、甲醛、电导率,共33项,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进行评价。根据2019年禄丰城市饮用水水源中村大滴水全年12次监测结果, 21项水质评价指标的算术平均值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水功能区划划定的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定性评价为优。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每月均符合Ⅱ类以上。

2.2、东河水库

禄丰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源地东河水库按照每个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以及叶绿素a、透明度、甲醛、电导率,共33项。禄丰县环境监测站分别于2019年1月、4月、7月、10月对其进行了监测,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进行评价。东河水库1月水质类别符合Ⅱ类,水质状况优;4月水质类别符合Ⅲ类,水质状况良好;7月水质类别符合Ⅲ类,水质状况良好;10月水质类别符合Ⅲ类,水质状况良好;满足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要求。

总氮单独评价时2、4、10月均符合Ⅲ类以上,7月为Ⅳ类;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每次均符合Ⅲ类以上。

3、出、入境断面

2019年禄丰县监测站对禄丰县境内的北甸河出境断面、龙川江出境、龙川江入境断面、广通河出境断面、土官河出境断面进行监测,其中北甸河出境断面、龙川江出境、龙川江入境断面每月监测1次,广通河出境断面、土官河出境断面每个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以及电导率,共25项(5-9月未进行粪大肠菌群项目的监测)。

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进行评价:

3.1北甸河出境断面1-12月平均值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超标倍数为8.1倍;氟化物,超标倍数为0.22倍。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1、2、3、4月为Ⅱ类, 10、11月劣Ⅴ类,12月为Ⅲ类。

3.2龙川江入境断面1-11月平均值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倍数为0.08倍。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均为Ⅲ类以上。

3.3龙川江出境断面1-12月平均值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除10月以外均为Ⅲ类以上,10月为劣Ⅴ类。

3.4广通河出境断面1月水质类别符合Ⅲ类,水质状况良好;4月水质类别符合Ⅱ类,水质状况优;7月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倍数为0.75倍,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倍数为0.12倍;10月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倍数为0.25倍,总磷超标倍数为0.2倍。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1、4、10月均为Ⅲ类以上。

3.5土官河出境断面1月、4月水质类别均符合Ⅱ类,水质状况优;7月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倍数为0.5倍;10月水质类别均符合Ⅱ类,水质状况优。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1、4、均为Ⅲ类以上,10月为Ⅳ类。

4、乡镇饮用水

禄丰县环境监测站对禄丰县辖区内的14个乡镇17个饮用水源点进行监测,其中勤丰镇大冲箐水库、广通镇大过坝、广通镇赵家箐水库、彩云镇大庆水库、仁兴镇大跃进水库、碧城镇大箐水库、碧城镇水口箐水库7个饮用水源点位千吨万人饮用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他饮用水源点每年监测一次。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以及叶绿素a、透明度、甲醛、电导率,共33项。1-10月上报监测数据1254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进行评价,所有水源点当次水质类别均符合Ⅲ类以上,水质状况优、良。

水库水源点总氮单独评价时除土官镇老鸦关水库、广通镇赵家箐水库三、四季度监测结果外其余水源点均符合Ⅲ类以上,土官镇老鸦关水库为Ⅳ类。广通镇赵家箐水库三季度为Ⅴ类,四季度为Ⅳ类,河流型水源点总氮不做评价。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所有水源点均符合Ⅲ类以上。

  1. 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区域环境噪声

    1.1区域环境噪声噪声布点监测情况

    2019年禄丰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过程中,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监测规范要求对现状区域声环境质量进行布点监测,将禄丰县建成区划分成101个等大的有效正方形网格(225m×225m),在每个网格中心布置一个监测点,共101个监测点;

    1.2、监测结果汇总

    2019年2月至3月期间对101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其统计结果为,禄丰县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40-61dB(A),夜间等效声级范围为32-60dB(A);对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噪声强度等级进行评价,禄丰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约为43dB(A),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

    2、道路交通噪声评价

    2.1交通噪声布点监测情况

    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监测规范要求进行道路交通噪声布点监测,2019年禄丰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过程中,对现状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进行布点监测,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布设了21个监测点位进行监测。每个监测点昼、夜各监测1次。

    2.2、监测结果汇总

    2019年2月至3月期间对21个道路交通监测点进行监测,统计结果为,禄丰县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54~72dB(A),夜间等效声级范围为43~70dB(A);将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等效声级采用路段长度加权算术平均法并对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噪声强度等级进行评价,禄丰县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 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 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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