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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州通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27日   作者:   来源:金山镇    点击:[]

11月16日,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通报暨整改工作视频会议,会上省乡村振兴局相关领导通报了国家乡村振兴局明察暗访组、省委省政府督查组、省乡村振兴局调研组对各州市、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导调研情况。11月24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1年第六次指挥调度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举一反三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工作。

二、通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责任落实方面

1.禄丰市存在脱贫攻坚期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禄丰市高峰乡杨发忠户2018年脱贫后危改补助资金兑付不到位,同村还有4户农户是这种情,宣传是每户补助6万,到现在每户只补助了2.4万元;恐龙山镇有1户宣传的政策应补助6万元,但只补了5.9万元,还有1000元未兑付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一户一策要求,逐户梳理,摸清底数,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二是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付到户。(责任单位: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12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2.部分行业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实现数据信息共享难。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按照《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履行监测对象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工作职责,落实行业部门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金山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金巩固振兴组发〔2021〕5号)要求,镇级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严把纳入监测对象入ロ关,扣牢精准识别第一颗纽扣。(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等镇级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部分基层干部政策掌握有差距。部分基层干部政策业务不熟,有的不清楚什么是易返贫致贫户,不知道边缘易致贫户可以享受什么政策。如元谋县羊街镇小组干部不清楚什么是易返贫致贫户;大姚县部分新调整岗位干部对相关政策掌握有欠缺,一些新上任村两委班子村情户情不熟悉,对脱贫成果如何巩固、乡村如何振兴思考不深。

整改措施一是要严格按照《金山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明确的监测对象范围认真开展排查,科学认定监测范围,不控规模,做到排查所有农户全覆盖。二是要充分利用督查检查,对镇、村(社区)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政策学习情况进行访谈,促进政策学习。三是及时将《禄丰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要点汇编》印发到镇、村(社区)干部及驻村队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各定点帮扶单位;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关心关爱政策落实不到位。如永仁县应急管理局派出的工作队员被原单位叫回处理本单位业务;州法院未落实其驻到双柏县鄂嘉镇麻旺村驻村工作队员经费。

整改措施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培养锤炼和正向激励,督促队员派出单位及时按要求落实驻村队员工作经费、健康体检、意外伤害保险、食宿补助等关心关爱措施,为驻村队员创造良好的驻村环境,确保驻村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各驻村队员派出单位;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政策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如楚雄市吕合镇部分边缘户不知晓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整改措施:加强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农户知晓率达100%,符合条件农户做到应贷尽贷。(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一是易返贫致贫户风险分析研判不足,“一户一策”措施不够精准。如有的监测对象超过70岁还采取能培训的帮扶措施;有的帮扶措施仅为低保救助或公益性岗位;少数村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不具体,个别地方仅靠简单落实低保予以帮扶。二是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不精准,稳定消除风险有差距。国家、省、州文件明确要求,达到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进行监测帮扶,但全州已标注消除风险享受公益岗位3599人(武定县946人,双柏县704人,南华县595人,大姚县318人,楚雄市313人,禄丰市256人,定县212人,元谋县179人,永仁具56人,姚安县20人)。三是部分乡村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有差距,监测对象未做到应纳尽纳。如禄丰市一平浪镇元永井村委会小石桥村小组王光美户,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兴村委会汪开月户存在监测对象应纳未纳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金山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明确的帮扶措施,一户一策,对症下药,及时“全方位”落实扶措施,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收入,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依相关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二是严格按照省州市及《金山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要求,“风险消除”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确需继续帮扶的,系统做“回退”处理。三是严格按照《金山镇纳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明确的监测对象范围认真开展排查,做到全面排查应纳尽纳,不漏一户ー人。(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三保障”巩固方面。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控保学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六长”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送教上门质量不高,存在辍学问题(如元谋县存在学生空挂学籍外出务工现象,黄瓜镇点连村委会下点连村民小组汪开月户其孙女晏金颖14岁目前未在校,前往昆明打工)。医疗保障方面,293个村卫生室不同程度存在业务用房使用年限较长,陈旧失修、布局不合理等情况,乡村两级服务能力弱,诊疗量仅占全州总诊疗量的49%;部分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存在因病致返贫风险。住房保障方面,部分乡镇农危改和农房抗震改造资企兑付进度慢,截至10月底,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资金支出进度为41.6%,虽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2个百分点,但楚雄市、禄丰市、元谋县、双柏县、永仁县、大姚县、牟定县7个县市资金支出进度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楚雄市、双柏县、牟定县、禄丰市4县市竣工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农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率低,全州已完成农村房屋检排467513户,排查率1009%,初判存在安全隐患农房3815户,已鉴定2809户,鉴定率73.6%,鉴定为C/D级2087户;农村危房存在应拆未拆现象(如禄丰市高峰乡、一平浪镇很多旧房未拆除);住房存在安全风险(如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兴村委会汪开月户、祖正云户和刘正春户,安定村委会小丙领村民小组刘海付户,禄丰市一平浪镇元永井村委会王光美户)。饮水保障方面,全州水利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接项目库的项目仅有150个,项目单一且项目不多;山区农村群众饮水水源不稳定、缺乏有效的净化和消毒设施;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水费收缴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农户饮水保障存在风险如禄丰市恐龙山甘冲村委会沙矣郎村民小组饮水保障存在风险)。

整改措施:镇级各相关行业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做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深入排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教育联席办、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一平台三机制”落实方面。构建救助平台专项行动方面,部分县市“省政府救助平台”“政府端”办结率低,禄丰市63%、永仁具(61%)、元谋县(56%)、楚雄市(55%)办结率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产业帮扶专项行动方面,农户与合作社绑定发展,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绑定发展“双绑”不紧密、质量不高;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不高,全州参与带贫的新型经营主体虽然有3062个,但上规模上档次的经营主体不多,大多数经济实力弱,科技含量低、产品结构单一、品牌意识不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衔接不紧、创收能力不强,带动脱贫户发展效益不明显;2021年生猪、核桃价格大跌,导致依靠以上两个产业为家庭主要收入的农户增收困难,人均纯收入较上年明显下降;2015-2020年立项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有些项目已实施但至今仍未完工,有些项目运行不正常、效益发挥不佳,有些项目运营失败、存在法律纠纷。例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专项行动方面,一是部分县市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特别是推进实施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项目谋划研究、推进落实不深入、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如楚雄市2021年的扶持项目尚有7个未开工建设);破解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办法不多,村集体收入来源比较单一,有的仅依靠光伏扶贫、铺面出租、财政补贴等获得收入,以产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增长乏力,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万元。全州共有1105个村社区,目前,村集体经济10万元以上的村有646个,占58.46%,5万元以上的村有1029个,占93.12%,5万元以下的村有76个。二是村级集体经济总体发展不平衡,村与村之间集体经济收入差距过大,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方面还有差距(如上半年牟定县戌街乡8个行政村中有7个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但江坡镇13个村中仅有3个村达10万元以上,区域发展差异较为明显)。扶志扶智专项行动方面,一是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一些培训只是满足于完成任务,实效性不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结构不优,脱贫劳动力省外、县外省内转移就业占比低,县内转移就业占比高。截至9月底,全州完成脱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3.37万人,仅占总转移人数16.31万人的20.66%;脱贫劳动力县外省内转移就业4.26万人,仅占总转移人数的26.12%;脱贫劳动力县内转移就业8.68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53.22%。二是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农村移风易俗落实有差距,内生动力激发需持续加强。如禄丰市彩云村委会瓦密村王显福户脱贫户,走访时家庭卫生较为胜乱,有“等靠要”思想,内生动力不足。

整改措施:省政府救助平方面,镇级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要提高工作效率,群众申报事项各环节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答复。产业帮扶专项行动方面,一是加强脱贫地区农产品信息调度,及时掌握当地农产品产销状况,及早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大规模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二是引导各类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农村部门有关信息平台发布产品信息,促进产销信息对接。三是加强龙头企业培育,通过有效组织带动,强化“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在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全覆盖基础上,有效搭建主体带动脱贫户产业发展平台,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志扶智专项行动方面,一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认真摸排建档立卡户技能需求,充分发挥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的作用,因户施策,做到人岗相统一,实现培训与转移就业精准对接,确保有条件的建档立卡户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二是全面摸清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做好就业服务,确保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不低于去年。三是继续常态化开展“扶志扶智”工程,充分利用“彝家火塘会”、党员会、户长会等形式加强群众“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四是持续深化“十小工程”,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群众工作,创建有针对性实效性、群众乐于参与的载体,建立激发群众主体作用的长效机制推动“十小工程”纵深发展、取得实效。五是继续营造“扶志扶智”宣传氛围。(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金山卫生院、镇教育联席办、镇社会事务办、镇水务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方面。全州总体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部分项目统筹规划不足,准备不充分,项目审批时间长,项目无法及时开工实施,致使资金支出进度慢;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验收,报账要件不齐备,无法正常支付资金,出现资金等项目的情况。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其中楚雄市较为滞后。截至10月底,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率65.75%,其中:衔接资金支出率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支出率分别是75.76%和75.8%。楚雄市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率6.75%,不足10%,大幅度低于时序进度80%的目标。

整改措施: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的项目资金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年度支出进度达标。二是调度国库资金优先保障财政衔接资金支付需求。(责任单位:镇财政所、各涉农项目行业部门,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方面。存在农村垃圾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如禄丰市一平浪镇到高峰乡沿路都在焚烧垃圾,禄丰市部分群众对垃圾收费按人均有异议,反映外出务工或在外村居住的重复收、多点收

整改措施:对通报的问题、各村(社区)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镇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指导。(责任单位:镇城乡建设管理办,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乡村建设方面。村庄规划点多面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进难;交通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补短板任务重,全州有3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公路9600公里未硬化,与周边地区差距较大。2021年,上级下达我州3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建设计划只有520公里,实际和需求差距较大;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仅为5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乡村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利用意识不足,还缺乏开发和利用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来发展文化旅游项目的能力。

整改措施: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抓实整改。(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所、镇城乡建设管理办、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抓整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举一反三查找问题。针对查摆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通报问题整改工作上来。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使命担当和主体任务,在明责、压责、问责上实起来、严起来,要举一反三,逐条核查、逐项研判、逐个整改对账销号,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杜绝随意销号、盲目“清零”,数字整改、报告整改。

(三)强化统筹联动抓整改。各村(社区)要全面统筹整改工作落实,把整改工作抓实到村组,落实到人,协同配合镇级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系统推进,切实做到问题认领无遗漏,整改措施科学有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村(社区)、镇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抓好整改。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要于2021年12月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乡村振兴办),电子版上报箱:jsznb@

上一条:金山镇关于国家对镇巩固脱贫攻坚后评估责任分解清单的通知
下一条:禄财农〔2021〕94号(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八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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