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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18年12月06日   作者: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

为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预告登记在保护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预告登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8〕8号)要求,决定自2018年12月17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告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

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全县辖区内的预告登记业务。

二、受理情形

1.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2.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3.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受理地点

禄丰县金源街中段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

特此通告

 

              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5日

 

上一条:关于注销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二期)拆迁范围内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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