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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2016年旧城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古镇南路)(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04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县2016年旧城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古镇南路),已由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禄丰县2016年旧城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古镇南路)投资计划的批复禄发改投资[2023]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采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禄丰市建润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禄丰县2016年旧城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古镇南路)(二次招标)。

2、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限额为人民币662.91万元(含预备费49.10万元),设计部分控制价为23.88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道路,是禄丰市南北方向城市次干路,北接古镇东路,南接绥丰路,道路总长308.705米,道路红线宽24米(3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排水箱涵26米、箱涵净断面宽3.5米,高1.1米,路面为沥青路面,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以上内容具体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和初步设计概算列项内容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为:禄丰市金山镇城区。

4、建设工期要求:90天(含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施工图成果文件,并取得合格证)。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备设计代表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最终取得云南省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保证各专项工程通过验收,并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对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3)总承包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FIDIC合同银皮书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建建[2022]4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施工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承揽业务后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的业绩申报。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且必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已竣工验收)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一件,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必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有几年提供几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即可】

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必须承担过项目合同金额设计费不少于16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1个,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

(2)施工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必须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1个,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的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

5、信誉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为失信惩戒主体。(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

(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

6、其他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证我市的创文创卫工作成果,施工总包单位须严格按《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禄住建发〔2020〕26号)和《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工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达到6个100%工作。(提供承诺书)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标人要认真执行(禄住建发〔2021〕6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全过程,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进行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建润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大井街40号

联系人:杨涛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威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

联系人:王利蕊

行政监督单位: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8-6019102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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