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禄丰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经多方讨论研究,现将有关统一规范禄丰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周期的决定通知如下:
禄丰市金山镇范围内现有六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分别为南祥街小区、白庄科小区、官洼东片区、官洼西片区以及南北地块,其中:南祥街小区、白庄科小区、官洼东片区和官洼西片区合同期限统一定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南北地块合同期限定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止。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所有住户年审缴费及新入住时签订合同即按此截止日期实行,合同期半年以上按实际月份缴纳租金,合同期不满半年则须延至次年,望广大市民知悉并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禄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