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2023年11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楚雄州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州人民政府令第9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3日至6月9日,对禄丰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组织的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 931万元,上级各项转移性补助收入 257 2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 65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8 585万元,调入资金17 460万元,收入总计367 8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 889万元,上解支出34 35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 209万元,支出总计352 45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 39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 879万元,上级各项转移性补助收入4 3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 85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3 730万元,收入总计123 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 941万元,上解支出2 1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 830万元,调出资金 17 200万元,支出总计119 07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 70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3 08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8 331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4 7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8 93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0万元,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8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1万元,收入总计4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8万元,调出资金260万元,支出总计48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 9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2 0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 651万元,调入资金17 4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 585万元,收入总计372 6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 889万元,上解支出38 0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 20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万元,年终结余16 448万元,支出总计372 63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 8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 6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 85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3 730万元,收入总计 125 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 941万元,上解支出2 137万元,调出资金17 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 830万元,年终结余6 035万元,支出总计125 143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编制113 15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57 37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 547万元,利息收入33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7万元,转移收入2 083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8 33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74 331万元,转移支出300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 4 82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 00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1万元,收入总计4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8万元,调出资金260万元,支出总计4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禄丰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守牢“三保”和防风险底线,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完成了5.89亿元,比上年下降38.6%,减收3.7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的59.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9.59亿元,比上年下降10.6%,减支3.5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8%;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 862.65万元,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其他有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预算收支状况,但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代编预算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2.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
3.拉用上级专款平衡财政预算353 341 268.70元
4.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清缴入库4 023 427.86元
5.非税收入不实488 710元
6.应收未收政府性基金收入5 782 946元
7.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70 956 300元
(1)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 180 000元
(2)中小企业各种奖补资金17 670 000元
(三)四项经费支出方面发现的问题
8.“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未实现零增长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9.绩效目标设定不规范
10.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不规范
11.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不及时
(五)债务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2.未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
(六)财政专户方面发现的问题
13.专户资金支出不规范
14.挤占专项资金16 519 082元
(七)国有企业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5.云南富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不实
(八)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6.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市财政局:一是今后应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注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精准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三是应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原资金使用渠道,以免影响相关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四是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今后应缴库的预算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五是严格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不得再虚增财政收入;六是将应收未收的政府性基金收入5 782 946元征收入库;七是应按资金使用规定及时将上述未下达的专项资金拨付至相关主管部门;八是今后应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各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零增长;九是今后应督促指导好项目预算单位在项目前期开展调查研究,细化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落实落细绩效指标,为后期绩效监管和评价打下基础;十是今后应加大对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预算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绩效自评的指导,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推动自评与重点评价结合,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益;十一是应督促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十二是今后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债务化解任务,切实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十三是今后应规范专户资金收支,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进行管理;十四是应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十五是应督促云南富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认真清理核实各项应收款,并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确保会计报表能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十六是应履行好部门职责,督促指导市发改局、市卫健局在年度财报中如实反映在建工程和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财报编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抓好审计整改,目前,审计发现问题已大部分按照审计意见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