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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彩云镇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日期:2021年10月27日   作者:汪元喜   来源:审计局    点击:[]

禄丰县彩云镇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21年5月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禄丰县委审计委员会审批准,禄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19日,对彩云镇(罗川、白杨、南河、南平、松石、东营、竹溪和淜溪8个村委会)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彩云镇位于禄丰县城西南部,东临金山、恐龙山镇,南接双柏县大庄镇、西界楚雄沧岭镇、北边一平浪广通镇。距禄丰县城50公里、楚雄45公里、昆明87公里。国土总面积30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7万亩。辖9个村委会、101个村民小组、124个自然村,总人口7304户20511人。各村委会自2004年5月起,不设会计,只设报账员,村委会财务实行报账制,由彩云镇会计工作站统一核算管理。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彩云镇各村委会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彩云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各项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并有效执行,各村委会财务收支基本真实,核算基本规范。但在审计调查中发现,镇会计工作站及部分村委会在财务管理核算中存在账外资金、违规发放奖金、重复报销费用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外资金316 913.2元

(二)违规发放奖金38 800元

(三)重复报销费用3 070元

(四)应收未收村集体入股分红收入20 000元

(五)资源资产收入3 040 296.44元未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2 340 940.26元

(七)违规使用大额现金260 943.6元

(八)资产未入账2 294 629.45元

(九)接待费管理方面的问题

(十)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十一)会计管理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禄丰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账外资金问题,责成彩云镇政府进一步清理,及时督促各村委会将未纳入账务统一核算的资金和支出单据纳入经费账统一核算管理;针对资源资产收入未申报缴纳相关税费问题,已移送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县税务局进行处理;针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责成彩云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针对违规发放奖金、重复报销费用问题,责成彩云镇向个人收回后上缴省财政;针对应收未收村集体入股分红收入问题,责成相关村委会及时将合作烤酒分红收入收回入账,确保村集体收入不受损失;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责成镇政府督促相关村委会进行清理;针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问题,责成相关村委会加强现金支付管理;针对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相关村委会及时将上述未入账的资产补充登记入账;针对接待费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责成进一步规范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收费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杜绝无依据收费等行为;二是加强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真实反映财务收支状况,确保财务收支更加规范、完整、准确;三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杜绝大额现金支出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四是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和资源发包行为;五是加强对工程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对已完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和固定资产结转工作;六是责成镇政府及时研究规范管理资金安全隐患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彩云镇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成立彩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的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全面抓好整改工作。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除移送彩云镇党委和税务局的问题正在研究处理外,其他问题基本整改完毕。具体整改如下:应收缴资金已向个人收回后上缴省级财政;应收未收村集体入股分红收入已收回入账;未入账的资产已补充登记入账;接待费管理方面,已作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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