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禄丰县委员会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2年3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对中共禄丰市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组织建设的禄丰县委员会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以下简称党校新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校新建项目位于金山南路南延长线,项目占地面积30亩,批复建筑面积9799.21㎡,实际建筑面积12352.37㎡,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报告厅1幢,建筑面积995.8㎡、教学综合楼1幢,4层,建筑面积3774.0㎡、食堂和宿舍楼1幢,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542.07㎡;活动室1幢,一层,建筑面积1040.5㎡、以及室外附属等,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合计结算价48193509.8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能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了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和要求。但审计也发现,肢解工程发包、多计工程价款、超范围发放费用、挤占专项资金、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费收款单位不一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肢解工程发包
市委党校将该项目的土建、装修、室外附属工程、信息化等划分为11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8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3个标段实行邀请招标。
(二)多计工程价款1804377.34元
审计发现,在市委党校送审工程结算价款48193509.8元中,因多计、少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材料价,增加的工程量未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下浮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804377.34元问题。
1.教学综合楼工程送审结算价9909711.77元,多计工程价款581316.89元 ;
2.报告厅工程送审结算价4928786.13元,多计工程价款300097.08元;
3.报告厅室内装修工程送审结算价1207544.48元,多计工程价款102856.91元;
4.室外附属工程送审结算价6737117.52元,多计工程价款82173.16元;
5.食堂、宿舍楼工程送审结算价14330439.96元,多计工程价款285360.71元;
6.活动室工程送审结算价3575558.56元,多计工程价款90004.27元;
7.信息化建设工程送审结算价1636907.5元,多计工程价款208095.47元;
8.场地平整及挡墙工程送审结算价2798545.85元,多计工程价款48458.12元;
9.绿化工程送审结算价1883612.43元,多计工程价款36644.39元;
10.新装630KVA变压器工程送审结算价463658.01元,多计工程价款67756.31元;
11.变压器迁移工程送审结算价89047.02元,多计工程价款1109.53元;
12.零星修缮工程送审结算价39143.64元,多计工程价款504.5元。
(三)超范围发放费用14160.00元
市委党校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发放6人工程驻点人员每天50.00元的补助费用合计41640.00元,其中:列项目管理费35245.09元,用单位其他经费列支6394.91元。按照规定,每天每人只能补助伙食费30.00元,多补助20.00元,涉及4人,合计14160.00元。
(四)挤占专项资金56007.2元
市委党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营造校园文化制作的各种宣传展板,工程结算价56007.2元,列入项目待摊投资。
(五)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费收款单位不一致
2016年4月22日,中共禄丰县委党校与云南通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监理单位为云南通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但监理费收款单位为楚雄智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一)肢解工程发包
处理意见:责成市委党校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多计工程价款1804377.34元
处理意见:责令市委党校对多计的工程价款1804377.34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
(三)超范围发放费用14160.00元
处理意见:对多发放补助资金14160.00元,由单位向个人收回后上缴省级财政,同时调减待摊投资14160.00元。
(四)挤占专项资金56007.2元
处理意见:对挤占专项资金56007.2元的问题,作调减待摊投资处理。
(五)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费收款单位不一致
处理意见:责成市委党校在以后的款项支付中严格按照以上文件的规定执行。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计建议:
(一)本项目存在扫尾工程,应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完成工程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二)工程存在差欠债务资金,应积极筹措资金结算差欠债务;
(三)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并及时履行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肢解工程发包”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委党校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将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关于“多计工程款1804377.34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委党校对多计的工程价款1804377.34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变压器迁移工程款1109.53元、零星修缮工程多计工程款504.5元已经收回,未支付多计工程款1802763.31元依法不予支付。
(三)关于“超范围发放费用14160.00”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委党校已向个人收回并上缴到指定的省级财政账户,并调减了待摊投资14160.00元。
(四)关于“挤占专项资金56007.2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委党校已经调整有关会计科目,调减了待摊投资56007.2元。
(五)关于“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费收款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委党校在以后的款项支付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