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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号公告: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日期:2022年07月13日   作者:李知玉   来源:审计局    点击:[]

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审计结果

(2022年3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对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建设的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业务用房自1994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已达25年,房屋立面、内部设施均不同程度老化,部分房屋渗水漏水、水电系统老化等问题突出,安全隐患较多,严重影响县委、县政府及驻大楼内机关单位正常办公,对办公业务用房进行修缮十分必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7此常务会议纪要》(办公室第68期)文件精神,经常务会议研究并报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决定重新修缮县委县政府办公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原禄丰县,项目修缮面积8 337.64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一至八层外立面、室内装修、消防、强弱电及室内给排水修缮改造,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内容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发现,在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价款13 545 642.74元中,因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41 181.3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禄丰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审计局建议:1.积极争取资金支付各项应付款。2.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同时做好整改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照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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