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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测绘地理

信息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对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强化测绘资质动态管理,助力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切实履行行政部门法定监管职责,促进我市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执法检查和监管的公平、公正、有效、透明,根据《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自然资测绘〔2023〕2号)和《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联系  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事项和内容

(一)抽查事项

涉密测绘成果检查

(二)抽查内容

涉密测绘成果保障措施、资料档案等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处理、传输存储、使用保管和对外合作等环节的管理情况。

二、抽查时间

2023年6月—10月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

在禄丰市辖区内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

(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取1家单位

四、执法人员选派方式

以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人员为主,可根据实际情况抽派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与。

五、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实地检查”方式

六、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抽查检查结果判定按“合格”或“不合格”进行判定。拒绝接受检查,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查资料的被检单位,检查结果按“不合格”进行判定。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抽查工作完成后,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单位。被检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检查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和确权股提交检查异议申请书。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检查结果。市自然资源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市级检查结果。

七、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一)检查结果原则上当场反馈被检单位。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单位,督促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按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单位,责令停业整顿,依法予以查处。

(二)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不良信用信息管理。整改完成后,相关测绘资质单位应在1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和确权股,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复查,其中检查后测绘资质已注销、吊销或原项目不具备复查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不再复查。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单位,依法作出处罚。

八、工作要求

(一)抽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透明、责任明确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做到提前通知,给被检单位充分的准备时间,保障被检单位的合法权利。

(二)被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被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于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甚至故意隐瞒、拒绝和阻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按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不良信用信息管理。

(三)具体抽查人员各县市可函请其他责任部门联合检查,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检查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四)廉洁公正开展执法检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收受被检单位馈赠的特产、礼品等,做到公正执法、干净干事。

(五)抽查结果和结论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自然资测绘〔2023〕2号)

2.《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联系  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王彩龙 13769269009

有关说明:

1.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2.各业务条线抽查工作有特殊要求的,按本业务条线规定制定抽查方案。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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