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工程咨询单位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06日   作者:   来源:市发改局    点击:[]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咨询单位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关于统筹制定2023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咨询单位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改革局  王学昆 13577844667

              市住建局 李志萍 13887888592


附件: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咨询单位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咨询单位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关于统筹制定2023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禄丰市2023年度工程咨询单位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切实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联合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咨询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实施。

二、抽查主体

禄丰市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执法检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牵头部门为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协同部门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次检查主体为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抽查对象

以全市工程咨询单位为抽查对象,按10%的比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四、抽查内容

完成对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的随机抽查。

五、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六、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

抽查。

七、抽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对象统一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抽取。共抽取1户。市发展和改革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2人,共4人,组成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执法检查小组。

(二)提供检查数据。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检查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情况、经营行为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检查对象合法情况。

(三)实施检查层级。本次联合抽查计划实施检查层级为市

级,市发展改革局对抽查的工程咨询单位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并作出相应结论。

(四)结果判定。对于双方数据一致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对于检查结果不一致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判定其违法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交由相应管理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

(五)结果处理。对于抽查结果录入,2023年11月30日前由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合—云南)向社会公示;对于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在联合抽查过程中,各部门要严守检查纪律,合理实施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企业、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执法过程严格规范。

(三)加强协作,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强多部门的协作配合,

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上一条:禄丰市发展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禄丰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