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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禄丰市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作者:市人社局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禄丰市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联合抽查依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为市人社局,配合部门为市市场监管局。

三、检查对象

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检查内容

主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遵守《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检查。

六、检查方式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1、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统一由市人社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的比例(或8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安排。

(二)实施检查层级

市人社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联合抽查。

(三)结果判定

根据检查结果,由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判定。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3年10月30日前,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精心安排并切实组织好抽查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要求,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检查工作到位、处罚处理到位,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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