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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2022年度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年03月10日   作者:   来源:市发改局    点击:[]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2022年度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统筹制定2022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王学昆13577844667

附件: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2022年度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2022年度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关于统筹制定2022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城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发展和改革局对2022年度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切实开展好本次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实施。

二、抽查主体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对2022年度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负责股室组织人事政策法规股。

三、抽查对象

以全市对2022年度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为抽查对象,按2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四、抽查内容

完成对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招标人、投标人、代理公司、评审专家、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监管的随机抽查。

五、抽查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六、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

七、抽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对象统一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抽取。共抽取1户。市发展和改革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人,组成对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执法检查小组。

(二)提供检查数据。对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方案进行随机抽查。

(三)实施检查层级。本次抽查计划实施检查层级为市级,市发展改革局对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方案监管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并作出相应结论。

(四)结果判定。对于双方数据一致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对于检查结果不一致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判定其违法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交由相应管理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

(五)结果处理。对于抽查结果录入,2022年12月31日前由负责股室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示;对于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在抽查过程中,负责股室要严守检查纪律,合理实施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企业、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执法过程严格规范。

(三)加强协作,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强多部门的协作配合,

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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