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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统计局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日期:2021年11月29日   作者:市统计局   来源:市统计局    点击:[]

根据禄丰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大比拼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禄丰市统计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本单位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管平台建设情况,自检自查得10分

1.市统计局已依托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起了本部门双随机监管平台,并使用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操作平台开展了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得5分。

2.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专业人员的帮助指导下,县统计局已于2021年度使用省级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得5分。

二、清单、两库建设情况,自检自查得25分

1.依据省级部门统一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市统计局制定了2021年本县统计部门统一抽查事项清单,得10分。

2. 2021年度,市统计局依据省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县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得5分。

3.2021年度,市统计局在省级平台建立了禄丰县县级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得5分。

4. 2021年度,市统计局在省级平台建立了本市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得5分。

三、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得20分

1.禄市县统计局2021年度已根据部门统一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得5分。

2.禄丰市统计局2021年度已根据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实现“1个计划配套1个工作方案”,得5分。

3.禄丰市统计局2021年度已按照部门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完成了2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房地产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各项抽查任务,得10分。

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得20分

1.禄丰市统计局2021年度已根据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得5分。

2.禄丰市统计局2021年度已根据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实现“1个计划配套1个工作方案”,得10分。

3.禄丰市统计局2021年度已按照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按时完成了2户企业的抽查任务,10分。

五、抽查结果公示情况,自检自查得20分

1.禄丰市统计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已按要求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录入了抽查结果,得10分。

2.禄丰市统计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已按要求将抽查结果通过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得10分。

六、工作保障机制建设情况,自检自查得5分

1.禄丰市统计局2021年度已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并出台相关文件,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前统一组织了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得3分。

2.禄丰市统计局2021年度已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报送了各种材料,认真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培训,并按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得2分。

上一条:关于印发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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