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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财建[2023]17号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部分)的通知

日期:2023年02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财建〔202317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部分)的通知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部分)的通知》(楚财建〔2022210号),现将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部分254.94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表)。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调整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此项补贴资金事关民生,要强化政治责任。按照《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建〔2022192号)相关规定,交通、财政两部门应加强协作,认真组织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二、请各部门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支出,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规使用资金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同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行业稳定。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绩效考核要求,对照本地区具体项目安排,逐项目细化分解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考核基础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涨价部分)明细表

禄丰市财政局

                                                                   2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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