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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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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组成部门,主管全市的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勘察、城镇景观、城市测量、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园林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房地产业发展、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以及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市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提升品质,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一是深入实施城市体检。2023年在第一轮城市体检基础上启动了城市体检工作(第二轮),并于今年4月编制完成体检报告;按照确定的城市体检指标,找出城市发展的弱项、短板,找准阻碍城市发展的“症结”,客观分析评价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城市病”治理的整改措施和意见;二是不断完善城市路网。按照禄丰市十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清单,启动实施了环城东路连接西山路、滨河路、龙塔路、古镇南路及3座跨河桥的项目建设,并于8月10日星宿西路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三是系统推进管网建设。依托已建成的第二自来水厂西河水库至单晶硅厂输水管道,启动建设了禄丰县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青羊山水厂应急取水工程;实施了禄丰市城区排水管网及管道检测(排水GIS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增效项目及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从源头上实现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有效解决市政排水管网功能性缺陷和雨污合流问题。

2.注重统筹发展,城乡建设全面提速。一是加快推进集镇区污水治理。为实现集镇区主街道雨污分流,在金山镇以外13个乡镇启动实施了集镇污水治理项目,截至目前,全市集镇区污水治理项目完成污水管道建设96.71公里,实际完成投资14000万元。二是加快推进持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实现全市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目标,谋划了禄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规划在禄丰市14个乡镇建设27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同步配套购置垃圾收运设施设备,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4亿元,目前已通过州发改部门审查立项。三是扎实开展“四名一文一传”保护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日常工作,对各乡镇落实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结合黑井镇特色小镇建设,实施了黑井历史文化名镇消防安全一体化建设工程;建立传统村落可持续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延续传统村落生活气息,促进传统村落健康可持续发展,编制完成了《禄丰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禄丰市已被列入2023年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拟补助储备名单。

3.强化行业监管,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推进保交楼项目建设。2022年9月20日,禄丰市洪博财富中心项目获批2970万元专项借款资金,并于同日复工复产,涉及保交楼的6、7、8、9、10幢共计5栋房屋合计完成产值约3089万元,截至10月共拨付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2970万元;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楼盘整治。在市政府、市法院、市住建及资产管理人等各方努力协调推动下,润都世纪城二期项目于2022年11月22日正式复工复产,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8万元;三是持续推进烂尾楼项目清理整治。为进一步盘活“龙城世家”烂尾楼资产,已于2023年8月24日引进了楚雄市新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并由市人民政府、楚雄新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旺业地产管理人和市城投四方共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四是办好房交会,促进房地产销售。以禄丰市第二十三届恐龙文化旅游节为契机,积极筹备2023禄丰市第一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有效激发禄丰房地产市场活力;五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在审批环节方面,审批房建和市政项目事项由26项压减至21项,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审批社会投资项目、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时限压缩至28个工作日,既有建筑建设工程项目暨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4个工作日。截至10月底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办理事项531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企业的检查,重点围绕恶意竞标和强揽工程行为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司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查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着力民生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加快推进449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及100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截至10月底,棚改已开工,由金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约640万;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120套,已完工36套,在建84套,提升改造329套,已完工75套,正在改造254套。二是启动禄丰市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于2023年10月7日发布《禄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禄丰市 2023 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的通知》,采取轮候流动分配方案,按资料提交完成的申请书编号进行轮候,有空房源退出即安排配租,2023年共申请300户。三是适时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建商业销售,筹集项目建设期偿贷资金,化解债务风险,成功拍出18套商铺,拍卖成交价款1209.90万元,专项用于偿还省城乡投公司项目建设期贷款。四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项目,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户,农房抗震改造453户,兑付资金19.2万元。多措并举加强乡村农房风貌引导管控,编制了《禄丰市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引导农村住房向经济、安全、美观、舒适、实用方向发展。

5.树牢安全意识,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一是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380栋,其中涉及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10栋、重大安全隐患(黄牌)16栋、一般安全隐患(蓝牌)438栋,已全面采取了管控措施,鉴定率、整治率、销号率均达100%已全面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扎实开展了第二轮自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所有自建房开展1轮全覆盖核查,确保账、实、责相符。二是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2023年1-10月共监管在建项目32个,总建筑面积98.65万平方米,总投资32.71亿元,其中新注册监督工程28项,建筑面积33.77万平方米;共检查建筑施工企业27家,在建项目32个,共下发停工通知书1份,违法行为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67份,排查安全隐患187条;监管项目未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三是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监管。2023年1月-10月,对市内17家液化气经营门店和3家液化石油气充储站企业、3家天然气企业共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8次,共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3条,下达整改通知4份。目前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共发放《燃气用户安装泄漏报警装置告知书》5000多份,对全市使用燃气的用户,已安装泄漏报警装置非居民用户744户,安装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股室),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与安全生产管理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房地产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城市供排水和燃气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4008078.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08078.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113078.61元,下降48.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053078.61元,下降48.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0000.00元,下降100.00%。收入合计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没有其他收入和没有申请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其他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4008078.04元。其中:基本支出8722776.25元,占总支出的13.63%;项目支出55285301.79元,占总支出的86.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0219530.48元,下降48.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713.70元,下降0.93%;项目支出减少60137816.78元,下降52.1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0000.00元,下降100.00%。支出合计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没有其他收入和没有申请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其他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2776.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65254.87元,占基本支出的94.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7521.38元,占基本支出的5.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285301.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用于禄丰市老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2000000.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菜园中村;河西铺城中村;老旧面粉厂;官场1组、2组城中村:小台子城中村;厂房城中村改造以及菜园(中所营)城中村道路联通工程等。其他专项业务支出包括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抚恤经费403984.40元;人民防空方案编修服务经费30000.00元;污水处理服务费3650000.00元;住建局2021年建筑企业攻坚行动奖励项目经费100000.00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项目经费107500.00元;禄丰市城市更新试点和老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经费25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12866553.94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6897768.05元;保障性租赁建设项目经费26370739.00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经费216256.40元;住建局清欠工程款项目经费142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91635.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6%。与上年相比增加4855227.43元,增长9.7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了国防人民防空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210499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金429091.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2815.20元,及职业年金缴费475026.69元和死亡抚恤40806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790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9418.95元,事业单位医疗191949.9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6046.0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485.2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用。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94812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997120.5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57500.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093500.00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8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79061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4%。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6597739.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913136.3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70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50000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4503000.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0674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列支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406元,增长1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06.00元,增长213.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来访检查、调研增加,住建局分管领域不断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中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开展下乡及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下检查、调研、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521.38元,比上年增加109066.70元,增长31.3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0000.00元,印刷费2000.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79993.50元,维修维护费5880.00元,会议费2000.00元,培训费1670.00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工会经费104175.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和其他交通费12380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年末,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60271732.60元,其中,流动资产34629.36元,固定资产1515556.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7989870.69元,无形资产731676.4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3776266.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571180.18元。在建工程增加357989870.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5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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