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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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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承担重大公共卫生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被监督单位相关人员的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培训,为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2022年1月4日组织全市城区医院(含民营医院)和35家个体诊所负责人进行了疫情防控强化培训,参训人员共计45人。2月23日,禄丰市卫生健康局与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联合举办了禄丰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放射卫生管理工作培训。市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口腔诊所相关人员共53人参加了培训。4月26日,在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上对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学校卫生工作培训,重点是学校传染病防治,共培训了246人。分别于4月29日、5月27日举办了禄丰市2022年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暨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全市除村卫生室外的87家医疗卫生机构,共168人进行了培训。5月12日举办了禄丰市2022年职业卫生体检机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辖区内4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科室负责人和具有相应资质的主检医师共31人参加了此次培训。7月4日,组织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培训。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160余人参加了培训。8月3日至8月5日,按照公共场所类别开展了三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培训。共培训城区住宿场所104户、沐浴场所22户、娱乐场所6户、美容美发场所223户,共计培训公共场所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373人。10月14日,举办禄丰市2022年个体诊所疫情防控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培训,全市63家个体诊所(医务室)负责人共63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022年1月23日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4月15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4月24日,开展了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爱国卫生知识、非法行医等问题提供现场咨询解答和知识宣传。4月26日,开展了全国第20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主题宣传活动。

2.抓实监督,维护医疗安全和公共安全

禄丰市共有14个乡镇,被监管机构1633个。我局认真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血液安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消毒产品、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11大专业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将疫情防控监督融入到所有监管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开展卫生监督2211户次,其中医疗卫生343户次,传染病防治431户次,放射卫生31户次,血液安全7户次,餐饮具集中消毒6户次,计划生育21户次,职业卫生12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公共场所卫生1169户次,学校卫生39户次,生活饮用水卫生24户次,消毒产品11户次。圆满完成2022年省级下达的随机监督任务共120户,其中公共场所73户,学校卫生8户,生活饮用水9户,医疗卫生8户,传染病防治6户,放射卫生3户,妇幼健康13户;完成下达抽检任务共38户;卫生监督完成率,任务完结率均达100%,并将监督抽检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一是医疗机构监督。面对今年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局派出监督员与卫健局相关股室人员、医院感控人员于2月和8月开展了2次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大督查,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27户次,其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10户次,乡镇卫生院28户次,民营医院12户次,村卫生室103户次,个体诊所74户次。将院感防控作为医疗机构的重点,以预检分诊,发热诊室设置、运行,重点科室感染管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为重点环节,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从实地规划、审图、到验收,指导市级三家公立医院、妇幼保健院,5家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了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指导16个预防接种单位规范设置了预防接种门诊;进一步改进,规范设置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加强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的规范化管理。7月,联合市疾控中心对26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院感染检测,对感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采样230份,合格225份,合格率为97.8%。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建立疫情防控有效屏障。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举办法律法规培训2次共168人,监督医疗机构251个325户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81份,指导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开展妇幼健康专项行动,通过对22家开展妇产科儿科诊疗业务、18家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在宣传妇幼健康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增强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疫苗接种服务管理,监督疫苗接种单位18户次,其中HPV疫苗接种单位1家,检查覆盖率100%。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监督检查16个养老服务机构17户次,查办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案件4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25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2022年下达我市放射卫生专业“双随机”监督任务3户,监督检查3户,已完成3户,下达意见书1份,监督覆盖率达100%。

二是公共场所监督。全市共有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等纳入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939个,存在外来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密集,防控风险大等问题。我局主要采取加大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员与卫生监督协管员上下联动,借助公安对公共场所人员监管的力量,共同开展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对公共场所落实戴口罩、扫码验码、测体温,入住人员风险排查,公共区域、公共用品清洁消毒保洁等卫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在卫生监管群、公安群内发布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要求,要求公共场所及时报告排查出来的风险人员,经核实后,须集中隔离的及时送入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为目的,抓实公共场所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2022年,共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169户次,其中住宿场所352户次,沐浴场所66户次,美容美发场所675户次,电影院5户次,网吧24户次,音乐(KTV)25户次,其他公共场所22户次。做到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根据监督情况进行分级动态管理,其中A级2户,占0.21%,B级35户,占3.72%,C级892户,占94.79%。

三是学校卫生监督。我所主要采取城区学校、乡镇重点学校,“双随机”抽取学校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及监督,其余学校主要由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巡查。主要围绕学校传染病防治、教学卫生和饮用水卫生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重点对学校传染病防治“一案八制”的制定,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追查、传染病病愈返校证明查验、学生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学校疫情防控值守,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排查,学校室内公共区域清洁消毒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科学进行报告和处置。2022年共开展学校卫生监督39户次。同时对高考及各类重大考试卫生保障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前和考时监督,确保了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四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全市共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7个,二次供水单位5个。2022年共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24户次,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19户次,二次供水单位4户次。其次对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22个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对饮用水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水处理工艺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自建供水单位管水人员健康证,卫生安全巡查,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消毒、检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我市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4户,其中城区2户,乡镇2户。2022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2户次,分别于1月、7月全覆盖抽检各1次。抽检碗、茶杯、酒杯、盘子和筷子餐饮具样品共计80件,合格80件,合格率为100%。重点从单位选址、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工作环境、消毒方法,生产用水、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票索证、生产记录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包装标识等进行监督检查。经过多年整治,4户单位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均达到有关标准,餐饮具抽检未出现过不合格。

六是消毒产品监督。我市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根据2022年消毒产品专项执法监督工作安排,我所于2022年5月20日起对消毒产品销售单位(药店)和使用单位(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药店)13个,使用单位(医疗机构)30个,2022年9月查处消毒产品案件1件。

七是职业卫生监督。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健康企业创建,巩固尘肺病攻坚行动成果,通过加强职业病防治培训、现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纳入职业卫生监管的用人单位共82户,已为82户企业建立了一户一档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档案,做到辖区内的监管企业机构底数清,情况明。2022年,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82户,129户次,监督率达100%。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项目数有7个;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数102家(含加油站),申报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6%,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3%,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100%。上半年对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的12家企业进行了警告的行政处罚。10月配合市疾控中心对41家用人单位开展了202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目前我市共有禄丰市人民医院、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禄丰康宁医院三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了省级备案,承担起禄丰市职业健康检查(岗前、岗中、离岗时)体检工作。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目前启动健康企业创建的用人单位有3家。

3.履职尽责,做好新冠疫情处置监督工作

2022年11月23日禄丰市发生新冠疫情后,闻令而动,全员出击,紧紧围绕全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奔赴各条战线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共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51户,重点对预检分诊、发热诊室设置,医院感染管理、消毒隔离措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污水处理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下达监督意见书17份,指导整改问题23个,责令停业整顿2家。全程参与两家救治医院的选取,指导改造、验收等启用准备工作。深入两家发生疫情被封控的医院开展监督调查,责令全面整改存在问题,为复诊工作打牢防控基础。及时投入集中隔离工作,全程参与集中隔离酒店启用准备监督指导和验收工作,规范指导设置隔离酒店“三区两通道”,对每一间隔离房间进行防控检查,对各隔离专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现场流程培训,确保快速、安全对阳性密切接触等风险人群进行隔离。对市区所有核酸采样点共52个进行了监督检查,特别是3天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每天轮流进行检查,及时指导整改采样台设置不科学,待采样人员防护距离不够等问题;协调解决采样样本转运不及时,医疗废物转运有困难等问题,确保了全员核酸采样安全有效完成。对市区住宿酒店、娱乐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134家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查验两码和核酸检测证明,落实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报告,共同筑牢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防线。

4.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和案件查处

2022年我局还在办理行政许可7大项,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包括新办、变更、校验、延续),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包括新办、变更、校验、延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单采血浆站设置初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新办、变更、延续),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2022年1至12月10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95件。其中:医疗机构许可345件,放射诊疗许可27件,麻精药品印鉴卡办理23件。

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卫生监督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给予现场指导和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之不改或存在严重问题的给予法制教育,并进行行政处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2022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9件,其中医疗卫生6件(含非法行医2件),母婴保健1件,公共场所11件,职业卫生16件,放射卫生1件,学校卫生1件,传染病防治5件,消毒产品1件,罚没收入共计31.62万元。

5.强化培训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不断提升

2022年我局举办了卫生监督协管培训会议2次,对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培训,对2022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制定并下发了《禄丰市2022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质量,使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升一个新的台阶,2022年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安排了1名卫生监督员和8名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对除金山镇外的其余13个乡镇进行挂包管理。每人负责1至2个乡镇,2人负责一个片区。配合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每季度协助指导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协管巡查工作,重点为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巡查;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指导各协管站收集整理各年度工作资料。对14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了一至三季度的考核。目前我局共聘用专职协管员9名,为了有效激励,我局修订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绩效考核方案,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核,严格进行考勤,重点突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并设立了加分项和扣分项,以分数兑现奖金,每月一考核,及时兑现绩效。2022年卫生监督协管补助资金按照人均3.5元的标准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拨付,其中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按照辖区人口数1.7元/人,市卫生监督执法局1.8元/人核算。2022年共预算我局卫生监督协管经费7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72,342.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7,416.79元,占总收入的98.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925.79元,占总收入的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0,816.85元,增长66.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5,891.06元,增长66.9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调入在职在编人员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了年初无预算的上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重大公卫资金及疫情防控资金收入,故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24925.79元,增长100%。2021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2083336.79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416.79元,占总支出的63.24%;项目支出765,920元,占总支出的36.7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3,003.74元,增长32.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5,841.06元,增长51.15%,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调入在职在编人员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67,162.68元,增长9.61%,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临聘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7,416.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3,746.23元,占基本支出的9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670.56元,占基本支出的7.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5,9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禄财社〔2019〕134号中央结算补助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35920元,主要用于购买卫生监督执法设备。

2.禄财社〔2022〕42号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直达)资金600000元,禄财社〔2022〕14号州级补助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经费开支及监督所日常工作开支。

3.禄财社〔2022〕75号州级补助2022年卫生健康项目资金1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宣传材料的印制。

4.禄财社〔2022〕157号中央补助2022年疫情防控资金2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差旅费报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3,336.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13,003.74元,增长32.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调入在职在编人员2人,增加了人员支出,财政根据组织部人员调动相关审批材料下达了新增预算资金文件禄财社[2022]70号、禄财社[2022]158号、禄财社[2022]109号,新增人员经费;年初无上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预算,年内下达项目资金文件拨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禄财社[2022]14号、禄财社[2022]42号、重大公卫资金禄财社[2022]75号及疫情防控资金禄财社[2022]157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85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88,82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6%。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工资、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69,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元,支出决算为3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8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元,支出决算为3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8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批次,减少公车出行次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0元,下降0.2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元,下降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元,下降0.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批次,减少公车出行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820元,主要用于省州开会、培训、汇报工作及下乡指导、督查、检查、考核、打击非法行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相关部门和单位指导、督查、考核及业务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670.56元,增加905.12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新调入2人,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卫生监督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4200805.34元,其中,流动资产25199.88元,固定资产417560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29305.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16734.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12258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9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9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2年无其它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

                                                   2023年9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61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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