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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801000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开展全市低收入群众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禄丰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帮扶工作

8.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禄丰市乡村振兴局认真履行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责,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在扛牢压实责任、守牢防返贫底线、抓实巩固衔接、力促全面振兴上精准发力,统筹推动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示范创建等工作稳步推进,全市7212户25989人脱贫人口和761户2260人消除风险“三类对象”稳定发展,357户1014人未消除风险“三类对象”和639户2240人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低收入群众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持续稳定增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139元、12275元,增长率分别为15.83%、22.4%,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得到巩固和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强化机制保障,扛稳压实政治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分析研究和统筹指挥调度。二是全面压实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印发市对乡镇、行业部门、定点帮扶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3个考核办法,全面压实14个乡镇、25家市级行业部门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和118家州市挂包单位挂包帮扶责任、106支316名驻村队员工作责任,全市上下凝聚起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三是坚持尽锐出战。持续发挥106名驻村第一书记、316名工作队员专业优势,深入推进农村“筑基”工程,健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创收考核奖励办法,完善村组干部待遇保障,不断激发村组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合力推动乡村振兴。四是强化督导问效。严格执行“双月督查”“双月调度”工作制度,定期对14个乡镇、25家市级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交办整改,以督促改、以改提效。五是抓实问题整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各级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反馈问题点对点、一对一派单交办,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精准监测帮扶,坚决守牢防返贫底线。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监测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测体系,全面压实“四级监测网络”工作责任,突出重点对象重点监测、重点帮扶的工作导向,常态化按月开展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二是及时精准有效实施帮扶。对纳入监测的“三类”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户分析研判,精准制定“一户一方案”,落实帮扶责任,因户及时采取就业、产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措施“全方位”精准有效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三是强化挂联帮扶。常态化开展“周六帮扶日”活动,州级16家、市级102家定点帮扶单位坚持每周六组织一定数量干部进村入户走访,围绕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增收等,及时为结对帮扶对象出主意、想办法、提质量。

(三)聚焦群众增收,全力筑牢脱贫基础。坚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紧扣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兜底保障、消费帮扶等重点,结合实际精准制定、实施三年增收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项措施,千方百计拓渠道持续促农增收。

(四)突出重点任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和水平。一是全面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帮扶措施,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质量。压紧压实“双线四级六长”送学责任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脱贫适龄人口无因贫失学辍学。二是持续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切实加大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收入保障支撑。三是衔接资金管理及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四是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提升。

(五)坚持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二是以乡村旅游赋能乡村振兴。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股、社会扶贫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禄丰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6212908.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12908.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893781.74元,下降29.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893781.74元,下降29.36%,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减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6212908.58元。其中:基本支出3348150.49元,占总支出的12.77%;项目支出22864758.09元,占总支出的87.2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982442.33元,下降31.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0422.77元,增长31.42%;项目支出减少12782876.10元,下降35.8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晋级加薪,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各级财政减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乡村振兴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48150.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89281.97元,占基本支出的95.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868.52元,占基本支出的4.7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9345.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64758.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禄财社〔2022〕28号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0.26万元;2.禄财农〔2022〕15号2021年第八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61.5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50.5万元、生活补助11.03万元;3.禄财农〔2022〕10号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及欠发达地区建设778.4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299.5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348.89万元、雨露计划130万元;4.禄财农〔2022〕111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31万元;5.禄财农〔2022〕77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300万元、雨露计划131万元;6.禄财农〔2022〕104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下)专项专项资金11.64万元;7.禄财农〔2022〕32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7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222.5万元、培训费49.5万元;8.禄财农〔2022〕67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6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465万元;9.禄财农〔2022〕70号2022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万元,其中对其他企业补助6万元;10.禄财农〔2022〕80号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6万元;11.禄财农〔2022〕25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经费144.2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3万元、办公费7.71万元、差旅费5.07万元、劳务费13.01万元、委托业务费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7,401.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9%。与上年相比减少13,193,363.28元,下降34.76%,主要原因分析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减少,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6,23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统筹内退休金及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2,15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单位职责行政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3,884,94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4%。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基本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小额到户信贷贴息、产业扶贫支出、雨露计划支出、脱贫攻坚成果展示宣传建设项目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4,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元,支出决算为2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元,支出决算为2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推进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过程中做到精减节约,公务用车将执行和加大公车改革相关规定,减少用车费用;接待费严格控制,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接待;出国出境费用不发生,如果发生按相关规定申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22年度相比持平,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年初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868.52元,比上年减少29,467.56元,下降15.65%,主要原因分析缩减支出、厉行节约、行政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即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2836937.45元,其中,流动资产2,109,853.45元,固定资产727,0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8128.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20.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20.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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