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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作者:市政管局   来源:市政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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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禄丰市行政审批局、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负责领导和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对市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群众的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督和指导。

2.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市级各部门承接、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

3.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市级部门未划转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进行管理和监督。

4.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6.负责为市级重大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代办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信息咨询,对投资项目办理提供跟踪服务。

7.负责对进驻综合窗口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受部门委托或部门授权直接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8.统筹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9.负责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搭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并实施综合现场监督管理。

10.规范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对中介超市选取的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规范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承担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11.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和举报。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州政务服务局的关心指导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

1.强化党建引领,践行为民服务初心。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构建三项工作机制,将党建工作与政务服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一体应用”。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谋发展,进一步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坚持理论学习,加强信息宣传。全年共开展大比拼集中学习40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党课9次;全年被上级媒体采用信息42条,其中:国家级1条、省级5条、州级15条、市级21条;五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党建引领、学习赋能、点亮窗口”为主题,扎实开展“123456”系列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三“大比拼”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开展“党史专题党课”“党史讲堂”“红色故事大家讲”“传承红色基因”等学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20期、“党史讲堂”20期、“以党史滋养初心、以实干开创新局”专题研讨活动1期;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四万三进”、“四亮四创四评”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群众和企业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以干在实处的新成绩,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2020年,我局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定点扶贫、投资促进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除此之外,我局还获得市委市政府2020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骏马奖”表彰。2021年,我局积极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清廉机关”示范点、全市首批健康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市妇联分别命名为“巾帼文明示范窗口”和“巾帼文明岗”;6月在禄丰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咏比赛中,我局与政府办组成的联队荣获了“二等奖;10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联工作先进集体;在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选送的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2.狠抓平台建设,提升线上服务能力。一是狠抓在线办理成熟度。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应上尽上”。及时对照证照目录清单,全面采集全市市级部门和乡镇的行政章、审批专用章348枚,实现电子印章“应备尽备”。全市36个市级部门承接事项1139项,“一门”进驻率达98.33%,网上可办率达99.56%,全程网办率达64.53%,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达73.41%。14个乡镇、165个村委会(社区)分别承接事项92项、22项。二是狠抓在线服务成效度。把开展政务服“好差评”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的力举措,将“事项覆盖率”、“主动好评率”、“差评整改率”等主要考核指标数分解到事项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利用微信、QQ、小视频加大对各部门的指导,全市市级政务服务“好差评”覆盖率达90.04%,主动评价率98.98%,主动评价好评率达98.36%,差评整改率达100%,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考核指标。深化拓展“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全面梳理135个跨省通办事项、西南五省“跨省通办”事项基层应用,认真梳理实施“一门办”、“一窗办”、“集中办”主题事项20个。截至10月底,全市共办理跨省通办事项711件,办结率100%。三是狠抓服务方式完备度。持续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用,积极推进禄丰市人民医院挂号交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全市156所小学一年级3663人入学报名实现“掌上办”,21所高职中、城乡公立幼儿园5837人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完成缴费455万元,极大减少了疫情期间家长扎堆报名缴费情况。截至2021年10月30日,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自然人实名注册用户数达73359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20.02%,办件总量85.73万件,人均办件2.3件次;法人注册用户19965人,占市场法人总71.29%,已完成上级下达考核指标。四是狠抓办事指南准确度。下发《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动态管理的通知》和《禄丰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常态化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修改信息14.1万条,全市36个市级部门、14个乡镇、165个村(社区)总计16522项事项办事指南实现“县改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和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的关联,清理规范政务服务平台无事项机构、子机构7个。五是狠抓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积极做好新基建项目“智慧政务”、禄丰市“十四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项目谋划上报工作。六是狠抓“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为39个市级部门配置了相应权限,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共认领检查实施清单857项,现保留有效检查实施清单770项,完善率达100%;认领监管事项925项,监管行为录入694项,监管行为录入覆盖率75.03%;发布动态信息和曝光信息614条。

3.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线下服务水平。一是完善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市级部门33家,设立窗口工位162个,进驻事项1252项,事项进驻率达99.37%,“最多跑一次”事项1130项,占总事项数的99.2%。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受理公共服务事项116.49万件,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73.53万件。二是完善窗口设置。以“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将33家进驻单位按服务功能科学划分为税务、公安、项目投资等10大服务区,并将水电气窗口和不动产登记窗口组合设置为不动产“水电气”专窗并联服务区,综合窗口和老年人服务窗口设置率达79.08%;税务、公安、银行、司法部门均设置了24小时自助服务区。今年5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14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165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把群众反映的事落细落小,根据反映问题难易程度,能当场解决的当场给予解决,情况复杂的报告“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及服务窗口解决,诚心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想办却办不成的事”,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声,让办事窗口成为“幸福出口”。禄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自今年5月设置以来,共受理协调办结856件事项,进一步提升了窗口服务的民生“温度”。我市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事迹相继在国家、省、州、市新闻媒体及学习强国平台宣传报道,其中,新华社客户端《禄丰“办不成事”服务窗口帮您办成事》浏览量达126.5万。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评先评优办法》《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为规范9个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考核管理、坚持巡查督查,持续开展“四亮四创四评”活动,进一步促进窗口工作人员提升自身形象、优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积极推行“帮办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进园区服务”“预约服务”和“免费代办”等多样化服务,常态化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红十字志愿服务站、“爱心驿站”和“爱心妈妈屋”,每天安排3名志愿者为办事群众提供扫码测温、办事引导、文明劝导、“一部手机办事通”安装使用等服务,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4.持续简政放权,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一是持续简政放权。动态梳理调整全市36个市级部门和14个乡镇权责清单,对外公布行政职权6438项、责任事项49928项。此次动态调整共减少行政职权154项,调整市级部门之间19个行政职权事项实施主体,划转行政职权77项。二是审批提质增效。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管理,将涉及设立登记的130多项行政许可减少为35项前置审批,29项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其余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通过流程再造、精简材料、压缩时限,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平均耗时0.9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均提速率达83%,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审批平均提速率分别达70%以上。2021年1至10月,共办结划转的108项行政许可事项3302件,办结率100%。三是稳步推进基层审批改革。2020年10月12日,广通镇率先在全省完成乡镇级首家行政审批局挂牌运行,行使省级直接赋权行政职权137项,公共服务38项,2021年1至10月共办理8743件,办结率100%。通过召开行政赋权联席会议,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积极帮助指导广通镇筛选出第二批拟上报赋权行政职权174项,目前已进入法制审查阶段。

5.规范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一是规范有序开展中介选取,强化监督管理与信用评价。共选取项目84个,项目成交额962.83万元,节约资金109.07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7.15%,服务按时履约率100%,项目综合提速率50.66%。年内未发生中介服务投诉情况。二是抓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共清理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7项(含州委托市1项),行政许可事项子项95项。对清理出的事项严格按照省州要求该取消的及时取消,该保留的保留,做到实时调整,确保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达100%。严格按照“谁审批、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部门自检自查,不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

6.抓实问题整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扣2021年省、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明确目标定任务。充分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困难问题,牵头起草《禄丰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禄丰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分解清单》《禄丰市进一步分解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等相关文件,细化分解落实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二是解读政策强宣传。及时跟进宣传解读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着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发展、部门履责、人人尽责”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紧盯问题抓整改。按照《2020年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反馈楚雄州存在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楚雄州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查找我市存在的19个方面55个具体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截至10月31日,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四是对标指标促提升。对标2021年《楚雄州县(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中的18个一级指标85个二级指标,全力抓实考评工作促进指标优化提升,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环节和时间,将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平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登记环节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并联审批,工业投资类及一般政府投资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用水报装耗时压缩到0.38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居民、非居民、高压单电源平均用时分别压缩到1.33、1.48、28.24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无需建设外用专线的用户全流程通气时间压缩到0.1个工作日,需建设外用专线管道的耗时3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平均耗时0.9个工作日,税费缴纳平均耗时39.22分钟,出口退税办理不超过1个工作日,减税政策市场主体市级获得比例100%,降费政策市场主体市级获得比例100%。五是压实责任迎考核。围绕省对州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时间安排,加强与州级部门对接,进一步压实市级牵头部门责任,确保10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目标明、措施实、责任清。

7.优化交易环境,提高资源交易服务水平。一是协调联动,平台整合显成效。明确细化工作责任,建立了高效运行的联席促进会议制度。二是优化服务,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实行开标不见面和远程异地评标,持续做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三是顺应发展,电子化交易常态化。严格执行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及产权类项目上线电子化交易,规范电子化网上开评标,全市电子化交易“公开透明、规范统一、应上全上、网上办理、便捷高效、全程留痕”的目标初步实现,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全面推行,降本利企便民成效显著。四是“政采云”平台建成运行。完成了政府采购流程的信息化改造,优化业务流程,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2021年1至10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进场交易项目111个,交易额14.9亿元,节约资金2698.52万元,节约率1.78%;增值资金27.1万元,增值率0.07%,其中:电子化项目111个,电子化率达100%;远程解密开标项目90个,占81.1%;远程异地评标项目84个,远程异地评标率75.7%。开展房屋市政类暗标评审项目2个,通过积极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和暗标评审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廉洁高效、阳光运行。今年市交易中心受理的27个工程项目全部使用“电子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共缴纳保证金410次,其中以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401次,占比98.50%,代替保证金金额6180.1万元。

8.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确保创卫取得实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巩固提升美丽县城创建成果,扎实开展好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治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将责任区域进行分片包保,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良好创建氛围,确保创卫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含禄丰市行政审批局、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禄丰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4.禄丰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投资审批管理股,社会事务审批管理股,商事审批管理股,政务服务管理股,电子政务管理股,招投标监督管理股,中介服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368,979.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8,979.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988,900元相比增加537,341.57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转上年净增加5人,收入随之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368,979.06元。其中:基本支出6,028,979.06元,占总支出的94.66%;项目支出3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5.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支出决算数5,986,392.09元相比,增加了382,586.97元,增6.3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年内人员调入,单位净增5人,相关的工资及与工资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8,979.06元。与上年对比的5,586,392.09元对比,增加442,586.97元,增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净增加5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37,625.58元,占基本支出的90.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1,353.48元,占基本支出的9.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0,000元。与上年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00,000元对比减少60,000元,减15%。减少的主要原因过紧日子,项目安排减少。

项目经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禄财行〔2021〕62号、118号、155号、224号文件共下达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专项经费340,000元,均用于维持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已全部支出,并保障了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8,979.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6%。与上年的5,307,573.10元对比,增加721,405.96元,增13.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净增加5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59,62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3%。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工伤、失业保险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0,48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466,19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2,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23,200元,完成预算的92.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00元,完成预算的9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接待管理制度,做到厉行节约,控制好“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3,200元,比2020年的25,000元减少1,800元,下降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200元,比2020年的25,000元减少1,800元,减少7.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接待管理制度,做到厉行节约,控制好“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3,2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领导调研,县市间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工作学习交流,代办服务的企业人员,以及村级政务服务员,政府采购和出让评标专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1,353.48元,与上年573,700元对比增加17,653.48元,增加3.0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2020年净增加5人,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包括机关、下属单位以及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正常运转,开展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808,686.92元,其中,流动资产1,224.01元,固定资产807,462.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7,828.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305.6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08,686.92

1,224.01

807,462.91




807,462.9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多方协调努力下,投资3500万元,建筑面积6046.95平方的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20年6月整体搬迁入驻,由我局代为管理。是一个集税务、公安、医保、社保、财产登记、婚姻登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为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大厅。大厅进驻工作人员157人,其中行政人员64人,事业编制人员42人,临聘人员51人。中心按照楼层布置,对进驻单位和事项进行整合,科学划分为九个综合服务区,即:一楼公安、税务、政务服务综合服务区;二楼不动产登记、公共服务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包含水电气并联窗口,公共服务区包含医保、运政、公积金等窗口;三楼婚姻登记、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区,婚姻登记服务区包括婚检、婚姻登记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区包含企业开办、社会事务、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窗口,各服务区形成小型“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展现“小窗口、大服务”形象。规范窗口服务,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老年人服务窗口、民族事务服务窗口、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招商引资绿色通道、企业开办专窗等特色窗口服务,满足不同办事群众的需求。积极推行学雷锋志愿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进园区服务、预约服务等多样化服务。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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