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坚决贯彻环境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024年二季度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罚3件,合计实缴罚款10万元。
2024年二季度共办理1件行政强制。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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