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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日期:2025年07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两员选聘、方案制定、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省、州对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部署要求,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政府将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重点督办。2023年5月9日,禄丰市人民政府下发《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禄政通〔2023〕12号),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统计局长、市发改局长、市财政局长、市工信局长、市住建局长、市商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26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对全市的经济普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23年5月31日下发《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禄经普组〔2023〕3号),对全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禄丰市统计局。同时,全市14个乡镇及村居委会组建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了相应工作人员。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全市五经普集中宣传暨正式登记启动仪式,全面安排部署全市普查工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力量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经费落实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普查方案,并结合禄丰实际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普查,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制度保障上,通过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学习部分县(市)先进做法,组织开展了1个省级专项试点,1个州级综合试点,先后印发《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暨个体户普查专项试点实施方案》《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事中检查工作方案》《禄丰市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四上”重点企业指导帮扶工作方案》《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五经普各职能组细化分工的通知》《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市经普办分组挂包乡镇进行经济普查工作业务指导督促的通知》等工作制度,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通过单位清查,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三、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节点上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6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详实资料和巨大成果。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市情,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四、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禄丰市始终坚持依法普查、数出有据、数据质量第一的严谨态度和工作作风,把数据质量第一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普查过程的始终,坚定不移地做好普查质量控制工作。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和培训,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积极配合国家、省州统计局统计常规督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国家曝光的统计违法事实,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坚决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和失实数据,确保全市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各级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市级普查机构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三级联动审核,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我市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顺利完成了对我市4个乡镇4个普查小区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事后质量抽查主要结果表明,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500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加3375个,增长108%;从业人员83821人,增加33831人,增长67.7%;个体经营户32282个,增加8096个,增长33.5%,从业人员423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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