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规范流浪乞讨管理 助力健康县城创建
禄丰市坚持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标准,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助力健康县城创建。
——强化制度建设,救助管理更规范。一是制定印发《禄丰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市级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整体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流浪儿童肇事肇祸和精神患者的救助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进一步压实市级相关部门责任;二是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健全和完善岗位培训、值班巡查、信息管理、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救助管理规范运行。
——强化创新托养,救助保障更安全。以外地区各类安全事件为戒,时常警醒,坚持不懈,深入开展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加强对站外托养工作和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将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受助人员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康复。
——强化寻亲渠道,救助管理更温馨。一是加强与乡镇紧密配合,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范围扩大到城乡流浪救助,减轻了乡镇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难的问题,同时,加大落户安置力度,对落户后生活确有困难的人员,指导当地政府将其纳入临时救助、低保等救助范围,严防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二是在24小时内,将无法查明身份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并推送到全国救助寻亲网。三是在7个工作日内,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四是利用QQ群、微信群和“今日头条”等媒介平台开展广泛寻亲,扩大寻亲工作覆盖面。
——强化风险化解,救助责任更牢实。一是确保机构安全运行。市民政局与救助站签订年度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局领导挂点联系救助站、托养机构工作制度,邀请市政协委员和驻市民政局纪检组成员为第三方监督员,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的监督;二是规范救助流程。以救助管理规范手册为标准,严格按照民政部“六必须六不得”要求强化管理服务,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和“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到应救尽救,着力在站内照料、医疗救治、购买车票、护送返乡等方面下功夫,提升流动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撰稿:禄丰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