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3年01月19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年关将至,返乡人员明显增多,人员流动增大,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加,感染人数不断上升,疫情防控压力巨大。为落实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要求,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禄丰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理性看待疫情。春节期间,疫情传播可能进入高峰,但新冠病毒引发的重症率极低。广大居民要科学理性看待疫情,不麻痹、不躺平,不焦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规律作息、健康饮食、适量运动,合理购药、正确用药、分类就医,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倡议返乡人员自备药品。随着疫情高峰的来临,感染人数持续增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药物补充赶不上消耗速度,极易造成医疗资源的挤兑。故若您是从外地返乡,建议您按需在当地购买药品返回,把更多的医疗资源留给在家乡的家里人。

三、分类做好应对措施。若您计划返乡:请主动与您所在村电话报备,返乡前,提前购买一定数量的药物备用,避免因药品供应不足导致治疗延迟。返乡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需要特别提醒您,家中备有适量退热、解热镇痛、抗病毒药物即可,不提倡盲目购药、盲目囤药。若您返乡前已经检测阳性:本着为他人负责、为家人负责的原则,我们建议您尽量推迟返乡,提前与家人做好沟通工作,待治疗转阴后再启程返乡,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若您已经返乡:请在返乡后的第一时间与所在村电话报备,返乡七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主动居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同时告知家人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聚集活动。若您返乡几天后检测阳性:请不要惊慌,若您无明显症状,不用到医院就诊,不用吃药,请做好个人防护,居家自我隔离,务必与家人分餐,错峰活动,做好消毒工作:若您症状较轻,请做好居家自我隔离治疗,也可电话咨询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若您症状较重,即出现呼吸困难、胸闷气促等症状,请及时到镇卫生院治疗。以上三类人员,务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家人和密接接触人员做好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嘱咐其隔离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强化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卫生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通风不畅的密闭空间时,应严格、规范、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五、按需检测核酸。除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和特殊场合外,尽量不做核酸检测,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确需检测的,请自觉遵守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六、主动接种疫苗。凡是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积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和没有接种疫苗的人群,都是新冠肺炎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接种、尽早受益。

七、尽量减少聚集。根据疫情形势和居民愿望,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调整频次,避免出现规模性疫情。在外人员返乡初期要做好居家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出行,尽量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人员的接触,在走亲访友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聚集、少聚餐,注意咳嗽礼仪。

八、分级分类就医。无症状感染者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轻微症状时,请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坚持规律作息,保证充足睡眠,保持良好心态,均衡营养多喝水,并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包括中成药和汤剂。症状严重时,可自驾前往卫生院发热诊室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确需转诊的,卫生院协调及时点对点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禄丰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3年1月16日

上一条:彩云镇重点人群疫情救治情况
下一条:新年慰问送温暖 齐心协力保安全——市领导走访慰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