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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2年07月19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疫情处于持续多点散发态势,且进入旅游旺季和学校暑期后,局地爆发聚集性疫情,我市“外防输入”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堵住外部输入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高度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截至7月19日,全国仍有431个高风险区和675个中风险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将根据各地公布信息实时更新,请广大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持续保持关注,及时掌握国内外疫情发展最新动态,及时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近期有新增确诊病例地区的动态变化。

二、充分评估外出风险。请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尽量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确需前往的,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单位或酒店做好报备,充分评估外出存在的风险,做好途中个人防护,途中发现健康异常情况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

三、做好来(返)禄信息报备。所有省外来(返)禄人员,均需提前通过“恐龙码”返乡登记小程序进行信息登记。近7天内有入境、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有本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旅居史来(返)禄人员、亲属和用人单位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相关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日程、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近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已在禄丰市内居住生活的,要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四、配合接受隔离和健康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禄人员抵禄后,要配合辖区乡镇工作人员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一)入境人员(含港澳台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近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禄人员,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实施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应于抵禄后24小时内完成,并做好健康监测。建议在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禄人员,建议实施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应于抵禄后24小时内完成,并做好健康监测。

风险区域划分和名单以国务院客户端和各地官方公布为准;健康管理措施计算时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广大人民群众要继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养成定期核酸检测的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时,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配合做好健康筛查。

六、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请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60岁及以上人群尽快主动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接种加强针,积极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七、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市各火车站、客运站、景区景点、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酒吧、药店、医疗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值守管理,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戴口罩、测温、“一米线”、扫场所码、查验云南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旅游景区、电影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加强疏导,避免拥挤,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村(社区)和用人单位要起到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禄人员的排查管控、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切实做到当天发现、当天隔离、当天上报。

九、从严追究违法责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禄人员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主动接受隔离管控,对谎报、瞒报、不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携手抗击疫情。禄丰欢迎有志之士来禄安家兴业,请来(返)禄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大家勠力同心,共同建设水韵龙乡,美丽禄丰!



                                                                    禄丰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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