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文件精神,结合禄丰市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保障人员有序流动
(一)国内无疫情发生地区来(返)禄人员可自由流动,入(返)禄后须遵守和落实好当地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
(二)对有疫情发生地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对有疫情发生地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对有疫情发生地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禄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优化入境人员管理措施
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保障高校学生顺利返乡
不得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措施。对于有疫情的地区,高校内如果没有疫情,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校返乡,返乡后不再集中隔离。无疫情地区的高校学生可正常离校返乡。
四、保障司乘人员顺利通行
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不准限制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客运、货运人员和车辆通行,不准简单以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为由限制客运、货运人员和车辆通行。
五、提前主动登记报备
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禄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登记报备。
六、突出重点环节防控
重点场所高风险职业人群应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和闭环作业后的管控措施;高暴露风险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公共场所应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
七、及时关注疫情动态
适时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如云南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八、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继续坚持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勤洗手,外出返家后、接触快递等物品后要洗手或手部消毒;科学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少聚集,文明用餐,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按要求配合常态化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等措施。
九、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是构筑全民免疫屏障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掌握辖区内疫苗接种情况,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全力高效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特别是要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筑牢免疫屏障。
十、严格遵守防疫纪律
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和“九不准”要求,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禄新防指〔2022〕10号(第36号通告)不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禄丰市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
禄丰市0878—4122022 金山镇0878—4122869
中村乡0878—4731101 和平镇0878—6080500
仁兴镇0878—4861000 碧城镇0878—4851000
勤丰镇0878—4841000 土官镇0878—4831000
恐龙山镇0878—4725102 彩云镇0878—4801000
一平浪镇0878—6019520 广通镇0878—4881000
妥安乡0878—4895002 黑井镇0878—4890001
高峰乡0878—4825601
禄丰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