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返)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动态调整入返滇涉疫人员管理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来(返)禄人员疫情防控管控要求动态调整如下:
一、所有省外来(返)禄人员
所有省外来(返)禄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或单位、部门、企业进行报备;所有省外来(返)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主动配合扫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入禄交通卡点、车站,以及酒店均要查验所有来(返)禄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对健康码红黄码人员、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就地管控,迅速报告属地指挥部。
二、重点涉疫地区来(返)禄人员
14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禄人员,即日起抵禄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高风险地区来(返)禄人员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红码的来(返)禄人员,即日起抵禄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中风险地区来(返)禄人员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黄码的来(返)禄人员,即日起抵禄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来(返)禄人员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来(返)禄人员,即日起抵禄的,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行程卡不带“*”但从有疫情发生地来(返)禄人员
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来(返)禄人员,入禄24小时内需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在有效防护下流动。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督促各乡镇、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上述人员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降低省外输入病例引发本地传播扩散风险。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禄新防指〔2022〕7号(第34号通告)不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禄丰市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
禄丰市0878—4122022 金山镇0878—4122869
中村乡0878—4731101 和平镇0878—6080500
仁兴镇0878—4861000 碧城镇0878—4851000
勤丰镇0878—4841000 土官镇0878—4831000
妥安乡0878—4895002 黑井镇0878—4890001
恐龙山镇0878—4725102 彩云镇0878—4801000
一平浪镇0878—6019520 广通镇0878—4881000
高峰乡0878—4825601
禄丰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