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禄丰市恐龙山镇恐龙谷幼儿园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延期、名称变更登记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进行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延期、名称变更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日:
单位名称:禄丰市恐龙山镇恐龙谷幼儿园
住所:恐龙山镇阿纳村委会白长箐村
法定代表人:刘永仙
注册资本:1万元
许可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延期登记
有效期限:四年(2024年11月9日至2028年11月8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8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51299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