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需要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市水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大坝灌浆附属设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便道、施工驻地、取土场,输水隧洞竖井。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为1.5902公顷(其中:永久占用0.0563公顷、临时占用1.533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林木采伐蓄积38.3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禄丰市金山镇新河社区大刺棵村小组、南雄社区小洼村小组、鲁家村村委会炼石铺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