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禄丰段)弃土场及施工便道建设项目需临时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牟元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禄丰段)弃土场及施工便道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弃土场、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县黑井镇复隆村委会旧地基村民小组,黑井社区河沙坝村民小组,红石岩村民小组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7.778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58.3m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在禄丰市境内集体林7.7788公顷(其中:黑井镇复隆村委会旧地基村民小组0.7347公顷,黑井社区河沙坝村民小组0.0931公顷、红石岩村民小组6.9510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及黑井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反映。电话号码:0878—4129230、0878—4890141。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