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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禄丰市八个乡镇九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年07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发改农字〔2022〕41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你单位报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楚雄州禄丰市八个乡镇九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禄环请〔2022〕11号,项目代码2204-532331-04-05-499768)收悉。该项目委托云南中环正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楚雄州禄丰市八个乡镇九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2年4月26日经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并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研究,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的深度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楚雄州禄丰市八个乡镇九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标识标牌、隔离防护工程:共建设界标57座,界桩136座,取水口警示牌9座,宣传牌20座,道路警示牌83座,刺铁丝隔离网11251米,警告牌563块,生态隔离带11197米,道路防撞栏1700米,导流渠270米。

(二)村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新建户用集水槽82个,700毫米×700毫米出户井82座,DN100的HDPE中空壁缠绕管1230m,DN200的HDPE中空壁缠绕管2760米,Φ700塑料检查井55座,Φ700塑料沉泥井27座,跌水井5座;“预处理+无动力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2座,处理规模分别3.5m³/d和7m³/d。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本阶段审定估算总投资1154.4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977.14万元,地方自筹177.34万元。

四、严格落实“四制”。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按《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要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注重劳动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

五、下阶段需完善的内容:设计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计和设置,降低工程投资及成本,确保工程维持正常运行及管理。

六、接文后请抓紧做好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认真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规定,严格落实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工作。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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