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相关规定,禄丰宏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8日:
证书编号:禄行审不定时准决字〔2025〕15号
单位名称:禄丰宏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东路
法定代表人:高晓军
注册资本: 3万元
许可经营事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有效期限:一年(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51299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