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2年云南楚雄省级抽检
第2期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2年云南楚雄省级抽检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姜,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检验项目
镉(以Cd计)、铅(以Pb计)、吡虫啉、甲拌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
抽检样品由昆明海关技术中心中心依据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第二法)、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第二法)、GB/T 20769-2008《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NY/T 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第3部分)、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进行检验,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 |
抽样编号 |
序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项目 |
检验结论 |
NCP53233122 060017 |
1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龙源祥农贸市场何谊龙蔬菜摊 |
云南省 |
姜 |
散装称重 |
/ |
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2年云南楚雄省级抽检 |
第2期 |
2022/9/27 |
镉(以Cd计)、铅(以Pb计)、吡虫啉、甲拌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 |
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