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司法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维护全市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
一是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主动接受省、州联合执法检查的同时,主动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同配合,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始终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从入矫、宣告、建档、日常监管到期满解矫各个环节抓起,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教育矫治质量,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三是严格执法审批行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就医、外出请假、变更执行地等事项审核,坚决杜绝虚假服刑、纸面服刑。
四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先后依法成立了禄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禄丰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禄丰市社区矫正审核委员会,制订了禄丰市社区矫正工作应急预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五是努力提升社区矫正领域信息化水平,先后建成司法部、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市司法局和乡镇司法五级联通的一体化平台和禄丰市社区矫正中心,远程探视中心正常运转,市级社区矫正中心“三区”“十八室”规范有序,各种信息化手段运用不断延伸,社区矫正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
截止到目前,通过严格执法,全市社区矫正领域总体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