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资助情况
(一)原学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1.申请条件: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1年秋季学期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700元.生/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300元.生/年:
1.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3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资助情况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
1.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初中1250元.生/年;小学1000元.生/年;
非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
1.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初中625元.生/年;小学5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1.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校直接免除;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1)免学杂费: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200元;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2)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三)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1.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农村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按200天/年计算(以实供餐天数为准),供餐标准为5元/生/天,即每个学生一年享受补助1000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情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申请条件:原建档立卡户、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七类困难家庭学生);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一般困难家庭学生);
(二)普通高中免学费:
1.申请条件:原建档立卡户、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禄丰一中1000元.生/年,禄丰三中、广通中学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生活费补助:
1.申请条件: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原建档立卡户学生享受至毕业,2020年以后入学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一年一评;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2500元.生/年。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情况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1.申请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2000元/生·年;
(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1.申请条件: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有正式学籍的农村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核—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2000元.生/年;
(三)雨露计划:
1.申请条件:具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禄丰市户口的脱贫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就读学校证明—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教体局审核—乡村振兴局审核—乡村振兴局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3月、9月;
4.补助标准:高等职业教育学校5000元.生/年;中等职业教育中专、技校4000元.生/年;中等职业教育高中3000元.生/年。
五、普通高校资助情况
(一)云南省脱贫家庭大学生学费奖励:
1.申请条件:2020年及以前考入一本的建档立卡户大学生,享受至毕业;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一年一评;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乡村振兴局审核—市教体局审核—州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8月;
4.补助标准:5000元.生/年;
(二)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
1.申请条件:当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审核—市教体局审核—州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8月;
4.补助标准:5000元.生/年;
(三)楚雄州贫困学生奖学金:
1.申请条件:当年考入专科及以上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乡村振兴局审核—市教体局审核—州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8月;
4.补助标准:40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贷款奖励:
1.申请条件:当年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审核—市教体局审核—州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8月;
4.补助标准:本科2000元.生/年,专科1000元.生/年;
(五)“滋惠计划”:
1.申请条件:当年考入专科及以上的特殊困难家庭及“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审核—市教体局审核—州教体局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8月;
4.补助标准:省外1000元.生/年,省内500元.生/年;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当年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审核审批程序:学生(家长)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3.审核审批时限:每年7—9月;
4.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监督举报电话:0878—412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