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腰站鲁家村石灰厂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生产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县腰站鲁家村石灰厂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县腰站鲁家村石灰厂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生产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采矿区、生产区、料场、道路、职工宿舍、食堂及一系列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鲁家村村委会大龙潭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2.4375公顷(其中:已使用面积为2.4297公顷,拟使用面积为0.007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涉及林木采伐蓄积0.4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禄丰市金山镇鲁家村村委会大龙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