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丰镇2023年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4
(二)编制依据........................................................................4
(三)适用范围........................................................................4
(四)工作原则........................................................................4
二、组织体系
(一)镇抗震救灾指挥部........................................................4
(二)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4
(三)响应机制
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7
2.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8
(四)监测报告
1.地震监测预报....................................................................9
2.震情速报................................................................................9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9
2.主要处置措施......................................................................10
3.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15
(六)恢复重建
1.恢复重建规划......................................................................15
2.恢复重建实施......................................................................15
(七)保障措施
1.队伍保障..............................................................................16
2.指挥平台保障......................................................................16
3.物资与资金保障.................................................................16
4.避难场所保障......................................................................17
5.基础设施保障......................................................................17
6.宣传、培训与演练..............................................................18
(八)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1.邻区地震事件......................................................................18
2.应急戒备事件......................................................................18
3.地震传言事件......................................................................19
(九)附则
1.奖励与责任..........................................................................20
2.预案管理与更新.................................................................20
3.预案解释..............................................................................20
4.预案实施时间.....................................................................2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地应对地震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以及省、州、县地震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勤丰镇行政区域内的地震事件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预防优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各村(居)委会和镇属有关单位要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镇人民政府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
(二)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贾进辉 镇党委书记
王 斌 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杨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指挥长:尹新文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李国栋 镇党委副书记
陈槟 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冯长忠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倪楚萍 镇党委宣传委员
杨红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丽 镇党委组织委员
何起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海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柏永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唐明师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蔡建荣 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双宝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郭菊兰 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苏丽琼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海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刘惠仙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显祯 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 伦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张绍许 镇财政所所长
陈道蕾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干部
矣治军 勤丰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云峰 勤丰卫生院院长
高艳 勤丰司法所所长
易克强 勤丰派出所所长
唐永飞 勤丰供电所所长
黄娇娇 勤丰电信支局负责人
周志明 勤丰邮政支局负责人
段 薇 勤丰移动支局负责人
李天柱 鸡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丁利坤 可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自荣 沙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国荣 北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德能 羊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金明 马官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洪文 洋溪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春刚 高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华荣马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晓蕊 高楼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段国辉 红土山村党支部书记
龙兴文 红土山村委会主任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应急期间日常工作,传达各级党委、政府及指挥部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协调安排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并督促落实,做好保障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提出工作对策建议。负责非应急期间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准备工作。在镇社会事务办设抗震救灾办公室,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集、转运、发放灾区生活必需品,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做好善后处置,联合有关部门核查震灾损失。在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设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开展公共建筑和城乡居民住房评估、鉴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上报审批,指导和监督实施灾后民用住房和公共建筑恢复重建工作。
在应急处置工作中,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可根据工作实际,对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进行调整,若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发生变动,由相应岗位接替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响应机制
(一)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表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和初判指标一览表
地震灾害
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指标
人员死亡
(含失踪)
经济损失
震级
人口稠密地区
特别重大地震
300人以上
特别重大经济损失
7.0级以上
6.0级以上
重大地震
50~299人
严重经济损失
6.0~6.9级
5.0~5.9级
较大地震
10~49人
较重经济损失
5.0~5.9级
4.0~4.9级
一般地震
10人以下
一定经济损失
4.0~4.9级
——
(二)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分别启动地震应急Ⅰ级、Ⅱ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Ⅲ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或者省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Ⅳ级响应,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下,由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表2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一览表
地震灾害事件
响应级别
应急处置机构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Ⅰ级响应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重大地震灾害
Ⅱ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
Ⅲ级响应
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一般地震灾害
Ⅳ级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四、监测报告
(一)地震监测预报。镇党政办负责收集和上报全镇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根据中国地震局划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以及省、州、市、镇防震减灾工作部署,提出全镇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
(二)震情速报。若镇内发生地震时,镇党政办应准确核实地震情况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并迅速报上级部门。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
1.地震发生后,镇党政办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同时,将震情信息告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
2.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的应急响应建议和市级部门的安排,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并立即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情况和灾情初步情况。
3.镇人民政府立即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10分钟内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会议。
4.镇人民政府领导牵头,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镇人民政府工作组立即赶赴灾区,在灾区会同上级设立现场指挥部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接到震情信息后,迅速按各自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并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
(二)主要处置措施
有关部门根据灾情和抗震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信息收集、汇总与报送。镇党政办负责灾情等信息的汇总工作,要迅速收集、汇总、统计灾区人口、经济、交通等基础数据,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将灾情信息、应急处置情况等通报有关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迅速收集、统计、调查灾区受灾情况,并及时对灾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评估救灾需求;协助镇党政办汇总灾情,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镇级其他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汇总本行业灾情信息,查明救灾需求,并及时上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震后初期(震后3天内),信息应随时上报,后续信息可在得到基本确认后再及时上报。对于人员压埋、受困等涉及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和粮食短缺、药品匮乏等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应当立即上报。
2.综合协调。镇党政办负责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镇属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承担地震应急处置任务,对口协调镇内外抢险救援力量。
3.人员搜救。镇武装部、经发办,勤丰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立即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矿山抢险救援队、危险化学品救护队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生命搜救,镇武装部协调民兵队伍参加抗震救灾。
4.医疗卫生。勤丰卫生院迅速组织协调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以及心理援助等工作;协调镇外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支援医疗卫生工作;迅速筹集和运送灾区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5.人员安置。镇社事办组织制定、实施受灾群众的安置与救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调配帐篷、衣被、食品等救灾物资,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妥善解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呼吁社会团体、公众提供援助,接收和安排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按有关程序申请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救灾援助,接受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积极向社会各界呼吁,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灾难者提供急需的援助。
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等部门紧急调配粮食、食品、饮用水、成品油等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镇村规中心迅速组织力量对灾区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建筑和城镇居民住房开展评估、鉴定,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类定级,并设置明显标识。中小学立即组织转移和安置的学生,适时组织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6.应急通信。移动、电信勤丰运营点负责人迅速上报、组织修复被毁损的通信设施,启用应急通信系统,架设临时专用线路,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
7.交通运输。镇公路管理所、勤丰派出所迅速查清交通中断情况,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道路的特别管制措施;负责组织修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开辟救灾绿色通道,保证救灾队伍和车辆通行;协调组织应急救援运输,确保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达,满足受灾群众转移的运输需求。
8.电力保障。勤丰供电所迅速组织调集抢修队伍,修复被损毁的电力设施和调度系统,优先抢修恢复集镇区供电;启用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应急救援用电需求。
9.基础设施。镇水务中心、村规中心组织力量对灾区集镇供排水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抢检抢修,尽快恢复“生命线”设施和基础设施功能。
10.灾害监测。镇党政办公室及时通报余震信息,及时提供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和强余震防范建议。镇水务中心及时通报气象信息及重大气象变化,为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勤丰自然资源所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对因地震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规定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镇水务中心、勤丰自然资源所负责对灾区水质、土壤等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开展灾区环境风险排查及采取污染防控措施。勤丰派出所、镇经发办等部门加强对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危险化学品设施、放射性物质、油气管线、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查、监测,防控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及时扑灭火灾。镇水务中心、经发办严密监视和预防水库垮坝、非煤矿山塌陷等地震次生灾害的发生,发现被损毁的水利堤坝和工矿设施,立即抢修排险,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紧急疏散转移危险地段的群众。
11.治安维护。镇综治办,勤丰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镇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受灾群众安置点、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点目标的警戒和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社会动员。镇团委、妇联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救灾工作。镇社会事务办视情况组织开展为灾区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
13.新闻宣传。镇党委宣传办、文化中心等部门做好灾情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平台,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
14.损失评估。镇党政办及相关部门配合省、州、市地震局组织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镇党政办、社事办、村规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勤丰自然资源所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协助上级专家组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15.督查监察。镇纪委办、党政办、财政所适时组织开展对救灾物资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等情况。
16.应急结束。当生命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后,应急响应终止。
17.恢复生产。镇经发办、村规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受灾工矿、商贸、农业等工程建筑损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落实扶持资金和物资,发放财产保险理赔资金,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三)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了解灾情,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发动灾区村(居)委会干部群众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民兵预备役、医疗救援队伍和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保障灾区交通畅通;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紧急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六、恢复重建
(一)恢复重建规划。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省、州、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配合州、市政府相关部门编制地震恢复重建规划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配合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地震恢复重建规划。
(二)恢复重建实施。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镇人民政府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和监督。
七、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镇属有关部门、镇党政办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交通抢险、水利设施抢险、通信抢险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镇人民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镇党政办要加强与市地震部门地震应急专家的联系,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保障。
(二)指挥平台保障。镇人民政府应加快综合应急和地震专业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省、州、市、镇四级互联互通的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建立和完善具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趋势判定、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等功能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指挥技术系统、地震监测和地震烈度速报技术系统,并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快速响应,保障抗震救灾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三)物资与资金保障。镇党政办、社事办、经发办、财政所、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卫生院要加强与市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人社局等储备抗震救灾物资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和供给。
(四)避难场所保障。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绿地、学校、鸡街大街、农田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学校、卫生院、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五)基础设施保障。镇党政办协调通信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内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通信、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1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镇村规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广电网络勤丰站要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勤丰供电所要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勤丰派出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协调建立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镇党委宣传办、文化中心、社事办、勤丰中小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八、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一)邻区地震事件。邻区地震是指在勤丰镇邻近地区发生,并且波及勤丰镇的地震事件。地震造成建筑物损坏和人员伤亡时,镇党政办根据震情、灾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建议镇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二)应急戒备事件。应急戒备是指当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以及市内开展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需要实施地震应急戒备工作的事件。短临地震预报发布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统一指挥,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镇党政办负责加强震情监视,及时报告震情趋势判断意见。
2.镇党政办、社事办、村规中心、水务中心、勤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开展地震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相应对策。
3.镇安委办、水务中心、勤丰自然资源所等部门以及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危化品地质灾害点、水库地质灾害点、油气等企业,要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加固或防护措施。
4.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勤丰营运点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通信保障方案,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协调组织做好通信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
5.镇党政办、安委办,勤丰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单位)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工程抢险队伍或相关技术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6.镇党政办、社事办、经发办、财政所等部门做好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等保障工作。
7.镇党委宣传办、党政办、综治办、文化中心、勤丰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分析,维护社会稳定。
8.镇党政办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涉及的村(居)委会做好防震抗震、应急疏散、抢险救援准备。
(三)地震传言事件。镇内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镇人民政府及时将地震谣传、误传事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地震局。在有关专家组的指导帮助下,镇党政办、宣传办、综治办、勤丰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分析传言起因,做好平息传言工作。
九、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镇党政办根据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预案实施后,镇党政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地震局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并报镇党政办备案。
(三)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勤丰镇党委、勤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勤丰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xx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