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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06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禄丰市发展和革局以《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禄发改字【202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禄丰同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鼎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施工及设备部分限额26527.03万元(含预备费1501.53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厂区部分: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25000m3/d,规划预留处理远期规模25000m3/d,进水头部及附属建筑按50000m3/d规模建设,设备按25000m3/d安装.建筑总面积约为14022.98㎡:其中业务楼1131㎡,厂房面积12891.98;污水管网部分: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共7.5KM。项目总投资:约29213.56万元.

3、工程建设地点为:禄丰市金山镇河口村委会西侧

4、工期要求:425天

4.1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供设计成果文件;

4.2 采购施工工期要求:365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

5.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配合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为准;(注:须配备设计代表常驻现场);

5.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完成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等工作及工程检测费用,以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6、质量标准:

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6.3总承包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FIDIC合同银皮书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7、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下列两项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两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承揽业务后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满足资格要求的人员均应是本单位自有人员,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提供2021年06月01日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盖章,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含中级);

2.2设计人员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含高级)

②其他设计专业负责人要求:需至少配备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一级注册结构师1名、注册给排水工程师1名、注册供配电工程师1名作为专业负责人,且以上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含中级)。

2.3项目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含中级);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含中级)

③施工其他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管理人员须具有质检员资格证书。

2.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若2021年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今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验收或在建)一项总投资在1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设计业绩或污水管网铺设长度超过5KM的设计业绩或以上同等规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类似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验收或在建)一项总投资在1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施工业绩或污水管网铺设长度超过5KM施工业绩或以上同等规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类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①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网截图(网址应清晰可辨);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无体现类似业绩内容、规模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以证明业绩符合要求。提供EPC业绩的,按承担范围认定为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1. 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4投标人2019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

5.5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降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5.6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证我市的创文创卫工作成果,施工总包单位须严格按《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禄住建发(2020)26号)和《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环境。(提供承诺书)

5.7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全过程,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3日8时00 分至2022年 06 月 17 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2、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 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2.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

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小写:¥80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应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有两种: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提供缴 纳凭证(若不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

    开户名称: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金山分理处


联系电话:0878—6019274

  1.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点击【查看】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保证保险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电子保函保险——去购买”,按系统要求进行购买确认。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3. 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年7月5日09 时 00 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 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 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一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网址http://www.cxggzy.cn/jyzk/zcfgDetail?guid=18alcf70-ca96-4262-bfe4-aefd35aaa3e6)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ynggfwpt-xinxi-web/#/homePage)》、《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地址:https://yth.ynjzjgcx.com/html/login.html)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同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金山镇新河社区南地块商业楼

联系人:寸工

联系电话:0878-681900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羊肠新村别墅区23栋03号

联系人:俸工

联系电话:0871-65626765

 

行政监督单位: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8-414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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