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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日期:2019年12月03日   作者:杨 俊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一是政策保障落实到位。在配备165名村级民政事务员的基础上,聘请18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组织业务培训3期243人次,进一步强化镇村干部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的低保规范化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农村低保经办过程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规范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审核、审批和公示程序,加强动态管理。二是低保扶贫有效衔接。梳理编印《禄丰县社会救助文件汇编》《禄丰县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文件汇编》,指导全县开展低保工作,同时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处理。截至8月,全县农村低保总人数1227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农村低保总数的61.09%,月发放低保资金278.6万元,1—8月累计发放1831.6万元。三是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3500元/人/年提高至4200元/人/年,补助水平提高,其中:A类317元/人/月、B类243元/人/月、C类169元/人/月,并实行每月社会化发放到户。四是积极推行阳光低保。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发放宣传材料、公示栏等途径,深入宣传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制作发放《禄丰县农村低保到户明白卡》,公示低保户月保障金额、经办银行、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同时加强信访及举报件的办理,坚决杜绝“平均保、拆户保、轮流保”现象。目前未发现有平均保、拆户保、轮流保现象,2018年清退政策保、关系保等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13752户25957人,其中农村低保7061户13885人。(县民政局 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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