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碧城镇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填表人:潘 林     联系电话:0878-4851000    填表时间:2024年3月12日

单位全称

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中心街27号

邮编

651204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执法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执法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主要

执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淌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部门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毛云龙                                   (盖章)


                                                2024年3月12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二、负责人:毛云龙

三、执法区域: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辖区

四、执法类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五、办公地址:禄丰市碧城镇中心街27号

六、监督电话:0878-4851000

七、邮编:651204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淌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上一条:禄丰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
下一条: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