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禄丰市商务局
填表人:潘登荣 联系电话:0878-4129818 填表时间:2021年9月22日
单位全称 |
禄丰市商务局 |
办公地址 |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1号 |
邮编 |
651299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执法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执法职权类型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主要 执法 依据 |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
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严春艳 2021年9月22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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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