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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日期:2021年09月15日   作者:   来源:市气象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和《禄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禄政办通〔2019〕35号)要求,经禄丰市司法局审查确认,决定对禄丰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云南省禄丰市气象

二、负责人:杞学东

三、执法区域:禄丰市

四、执法类别:气象

五、办公地址: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南段

六、监督电话:0878-4134890

七、邮编:651299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3.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4.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5.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6.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7.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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