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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日期:2024年02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2019〕35号),结合行政审批局实际,就行政许可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放管服”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着力推进行政许可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禄丰新征程,推动新时代禄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行政许可行为有效规范,做到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及时公开、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依法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任务措施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在行政许可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要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目前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监管等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

1.明确公示途径。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禄丰市电子政务网、服务窗口均要进行行政执法公示。积极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加强事前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并公示行政执法流程、信访办理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主动公示的信息,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

3.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佩戴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出示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做好相关告知说明工作,特别是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并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予以记录。

4.推动事后公开。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外,应当主动及时公开,经技术处理后依法应当公开的,应当及时作技术处理后公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的工作细则,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工作要注意与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市行政审批局应当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许可时,要认真记录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补正、受理、现场检查、勘验鉴定、检测等情况,收集现场事实照片,告知书听证事项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

2.推行音像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对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随机抽查、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建立完善全过程记录装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加强音像记录规范化建设,对各类音像资料,要及时录入存诸设备,严禁删改或遗失。

3.强化信息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4.加强装备建设。按行政执法正规化建设统一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加强音像记录装备建设,使之性能常态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装备的完好率,并为音像记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关许可决定。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15号),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2.落实审核主体。市行政审批局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明确审核内容。局属各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清单中的事项明确审核要点,主要内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等。

4.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保证行政行为合法适当。对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事项,在做出执法决定前要召开专业法律人士参加的法制审核会,对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守住法律底线。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审批改革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室、行政审批改革股、投资项目审批股、商事审批股、社会事务审批股组成,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

(二)强化统筹衔接。“三项制度”的落实要与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监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和经费,严禁将收费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托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免予执法资格考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

(五)强化督查考核。要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对本机关推行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已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不力的将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股室及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附件:禄丰市行政执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禄丰市行政执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具体任务

任务内容

工作要求

责任股室

工作时限

1

(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强化政治能力建设

1.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


局党组

长期

2.强化业务能力建设

1.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以部门自行培训为主,不少于20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以行业系统培训为主,合计不少于40学时。 2.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

2024年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计划于2024年2月底前报市司法局备案,并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培训。

局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2024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强化执法人员管理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网上资格考试制度,未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政策法规股

长期

2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4.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

1.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

2.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纠正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清理过多过泛的涉企行政检查,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专注生产经营。

1.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司法局。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突出问题清单要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法规股

商事审批管理股

投资审批管理股

社会事务审批管理股

2024年底前

5.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全局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评自查。

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落实情况,聚焦行政审批“中梗阻”和卡、拖、慢等问题,不断加强个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政策法规股

商事审批管理股

投资审批管理股社会事务审批管理股

长期

6.规范行政裁量权

基准

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要求,积极推动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为重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政策法规股

商事审批管理股

投资审批管理股

社会事务审批管理股

2023年底前

3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行政审批改革股

2024年底前

8.做好乡镇赋权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工作部署,认真编制14个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做好赋权工作。 2.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


行政审批改革股

长期

9.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

1.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政策法规股

长期

4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10.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1.完善禄丰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体系等内容。 2.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

3.及时办理反馈“中国法律服务网”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反映问题,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


局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长期

11.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1.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运用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 2.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3.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监督。 4.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府热线等监督渠道实现信息共享。


局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长期

5

(五)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12.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运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信息数据汇聚共享。


局办公室

电子政务股

政策法规股

2024年6月底前

13.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推进有关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数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更新统一,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系统与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按照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的要求,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及时推送至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政策法规股

电子政务股

长期

6

(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

14.强化人员保障

1.根据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逐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

2.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调用机制,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局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长期

15.强化职业保障

1.落实和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险、心理健康服务等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权威。


局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长期

16.强化经费保障

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予以合理保障,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局办公室局

财务室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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