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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禄丰市统计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作者:禄丰市统计局   来源:市统计局    点击:[]

 

关于印发《禄丰市统计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禄丰市统计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股室:

现将研究制定的《禄丰市统计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禄丰市统计局禄丰市统计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禄丰市统计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3

禄丰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2713日印发

 

禄丰市统计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 2019 ]5)文件精神,按照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依据

市统计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明确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

二、检查主体及职责分工

市统计局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发起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按照联合抽查计划,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活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配合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共同参与检查,完成本部门检查事项。市统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实行抽查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1. 检查工作具体安排

    市级联合抽查时间安排在20226-11月期间开展;检查对象由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市统计局抽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工业企业样本单位中抽2户,检查对象由市统计局自行抽取。检查内容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为抽查企业登记信息情况,采取现场检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确保相关抽查流程和法律文书依法依规,做好全程留痕。完成联合抽查后,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联合抽查相关要求,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做好抽查结果公示。

    四、实施步骤

    (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联合执法检查人员。由市统计局执有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中派出2人,再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人共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

    (二)实施检查层级

    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中的2户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企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三)结果判定

    1.对于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双方结论一致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对于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双方结论不一致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判定违法行为。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交由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核查处理。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21231日前,由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有序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履行好各级监管职责,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检查对象的监督,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执法检查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规范执法,及时处理统计违法行为。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要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执法检查公正文明执法,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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