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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审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日期:2020年01月02日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禄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禄政办通〔2019〕35号),推进审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以规范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动形成审计机关权威高效的审计执法体系,确保实现审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审计报告决定合法有效,审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审计执法行为零纠错,人民群众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内容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主要任务如下:

1、统一建章立制。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审计监督公示实施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示的审核、纠错及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示。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具体包括编制并公开“两单一图一指南”。

“两单”是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职责等内容,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包括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经执法人员所属单位审核后公示。

“一图”是指编制并公示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明确具体执法流程。

“一指南”是指编制并公示本单位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包括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流程、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公示。在外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固定办事场所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做好执法结果的公示。审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审计结果公示办法中规定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进行审计事后公开,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指执法单位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制度,主要任务如下:

1、建立制度。我局要制定或者修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信息的存储、分析、归档等内容。

2、规范文字记录。我局要按照审计署和省州审计机关制定的执法文书式样,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实现对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要对执法案卷进行完整安全的保存,以便事后查阅。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推行音像记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各股室(中心)要按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本系统音像记录设备比例和标准配备音像设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强化记录实效。我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指执法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制度,主要任务如下:

1、建立制度。我局要制定或者修订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承办审核工作的机构等内容。

2、严格审核。法规股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对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方面依法依规提出审理意见。

3、加强力量。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我局的法规股,要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并建立法制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

1、制定方案。要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局具体工作方案。

2、做好培训。认真组织的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制定制度阶段(2019年8月)

1、制定制度。积极向上级审计机关就三项制度工作中细节规范请示沟通,结合本局实际,在2019年8月中旬完成细化本局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2、规范公示。2019年底前,按照政府的各阶段信息公开公示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或本单位门户网站上线公布公示审计执法主体信息和审计执法权力(责任)清单及相关执法信息。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开始)

1、稳步实施。自2019年9月起,我局按照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好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

2、优化提升。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注重总结推行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对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将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为推行三项制度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强化统筹衔接。要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执法公开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审计依法监督作用。

(三)加强考核落实。要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工作目标考核,增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做好评估总结。要做好跟踪检查,及时研究试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及时总结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进展情况,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基础。

                                                     禄丰县审计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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