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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教育体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确认类)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作者:   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点击:[]

序号 行使主体
(责任主体)
职权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监督方式 救济途径 备注
53073300200103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三级社会体育会指导员等级认定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一条 国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国家对不收取报酬为目的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档案。《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 第三条 国家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由低到高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十四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一)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授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二)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三)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全国性协会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四)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审评;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查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相关文书、证件。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截留、克扣、挪用和挤占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的,由其上级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说明不受理申请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理由的;3.未按规定程序或期限完成审核或批准授予工作的;4.在审核或批准授予中参与弄虚作假的;5.在审核或批准授予以及颁发等级证书中擅自收费的;6.在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认定中造成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7.在批准授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在批准授予工作中非法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法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其他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1.电话投诉:市政府热线0878-12345;市纪委县监察委0878-4121003;市政务服务局0878-6019289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电话0878-4121705;
2.信函投诉:禄丰市教育体育局301室,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邮政编651299,电子邮箱:lfxjyjbgs@126.com
邮编:651200;电子邮箱:lfxjyjbgs@126.com;
乘车路线:禄丰市城内可乘3路公交车到中心菜场站下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禄丰市人民政府或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3073300200203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三级运动员等级认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部门规章:《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九条: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市级体育行政部门。
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审评;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查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相关文书、证件。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的;
2.未说明不受理申请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理由的;
3.未按规定程序或期限完成审核或批准授予工作的;
4.在审核或批准授予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5.在审核或批准授予以及颁发等级证书中擅自收费的;
6.在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批准授予中造成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
7.在批准授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8.在批准授予工作中非法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
行政法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其他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1.电话投诉:市政府热线0878-12345;市纪委县监察委0878-4121003;市政务服务局0878-6019289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电话0878-4121705;
2.信函投诉:禄丰市教育体育局301室,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邮政编651299,电子邮箱:lfxjyjbgs@126.com
邮编:651200;电子邮箱:lfxjyjbgs@126.com;
乘车路线:禄丰市城内可乘3路公交车到中心菜场站下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禄丰市人民政府或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3073300200302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三级裁判员等级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第五条 各体育运动项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获得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者,统称为国际级裁判员。 第八条 承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职能的省级单项协会,可负责本地区相应运动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承接地(市)、县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职能的同级地方单项协会,可负责相应运动项目二级、三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审评;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查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相关文书、证件。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不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批的。
2.未说明不受理申请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理由的;
3.未按规定程序或期限完成审核或批准授予工作的;
4.在审核或批准授予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5.在审核或批准授予以及颁发等级证书中擅自收费的;
6.在批准授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7.在批准授予工作中非法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其他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1.电话投诉:市政府热线0878-12345;市纪委县监察委0878-4121003;市政务服务局0878-6019289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电话0878-4121705;
2.信函投诉:禄丰市教育体育局301室,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邮政编651299,电子邮箱:lfxjyjbgs@126.com
邮编:651200;电子邮箱:lfxjyjbgs@126.com;
乘车路线:禄丰市城内可乘3路公交车到中心菜场站下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禄丰市人民政府或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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