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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12期)

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作者:市应急局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应急罚〔2024〕9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市和平镇张X烟花爆竹经营部

案由:经营部在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未向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非法流动商贩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实施行政处罚3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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