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禄市监处字【2024】第X号
禄丰县广通王XX鲜鱼店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罚款人民币1000元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7
若需知晓详细信息,请到广通镇市场监管所查询,办公地址:禄丰市广通镇322省道南50米,联系电话:0878-48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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