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曝光案件(第三期)
1、2024年06月11日20时48分,何平驾驶云EKM18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山南路城南小学门口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何平有饮酒嫌疑。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何平进行呼气检测,显示为113㎎/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制作了532331390024106X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了何平所持有的“E”类机动车驾驶证,将何平带至禄丰市人民医院请医务人员提取何平静脉血液两份。
2、2024年6月11日21时08分,黄华松驾驶桂P83238号小型轿车,行至金山南路城南小学门口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黄华松有饮酒嫌疑。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黄华松进行呼气检测,显示为45㎎/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制作了5323313900242071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了黄华松所持有的“B2E”类机动车驾驶证。
3、2024年06月06日22时00分,王建斌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行至禄丰市S218线(元谋-楚雄)103公里300米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案件正在办理中。
4、2024年06月06日21时40分,邓银书驾驶云E965K2号小型面包车行至禄丰市广通镇S218元谋-楚雄(元楚线)公路103公里300米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案件正在办理中。
5、2024年05月07日20时55分许,黄文志驾驶云AM83N0小型越野客车行至安武线39公里500米路段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代码6032),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黄文志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案件已移交至禄丰市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案件正在办理中。
6、2024年05月07日21时15分许,赵金和驾驶云E31263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安武线39公里500米路段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代码6032),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6mg/100mL。赵金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