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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曝光案件(第三期)

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曝光案件(第三期)

1、202406112048分,何平驾驶云EKM18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山南路城南小学门口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何平有饮酒嫌疑。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何平进行呼气检测,显示为113㎎/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制作了532331390024106X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了何平所持有的“E”类机动车驾驶证,将何平带至禄丰市人民医院请医务人员提取何平静脉血液两份。

2、20246112108分,黄华松驾驶桂P83238号小型轿车,行至金山南路城南小学门口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黄华松有饮酒嫌疑。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黄华松进行呼气检测,显示为45/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制作了5323313900242071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了黄华松所持有的B2E”类机动车驾驶证。

3、2024060622时00分王建斌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行至禄丰市S218线(元谋-楚雄)103公里300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案件正在办理中。

4、202406062140分,邓银书驾驶E965K2号小型面包车行至禄丰市广通镇S218元谋-楚雄(元楚线)公路103公里300米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案件正在办理中。

5、202405072055分许,黄文志驾驶AM83N0小型越野客车行至安武线39公里500米路段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代码6032),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黄文志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案件已移交至禄丰市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案件正在办理中。

6、202405072115分许,赵金和驾驶E31263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安武线39公里500米路段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代码6032),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6mg/100mL。赵金和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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